江华十亩地共享农场示范基地项目备案证明
索引号: | ****290010/2024-0276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14 |
名称: | ****农场示范基地项目备案证明 | ||
文号 : | 江发改投备〔2024〕171号 |
****农场示范基地项目备案证明
发布时间:2024-11-17 19:18
K0002-0702-2024-360
江发改投备〔2024〕171号
****农场示范基地项目备案证明
“****农场示范基地项目”已于2024年11月14日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主要内容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江华十****公司,法定代表人:蓝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9MAE39G0X8Y。
二、项目名称:****农场示范基地项目。
三、建设地点:**县沱江镇龙腾路往瑶都大道方向右侧。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场地平整5800㎡,铺设10㎝厚碎石层1000㎡;搭设仓库、工具房、值班室,共320㎡;搭设临时公厕、菜地分隔栏,搭设钢丝网维护结构;安装管道、电线、电缆、灯具等,安装监控14个;**蓄水池1座,搭建门头广告30㎡。
五、项目总投资额:5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建设期限: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
七、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八、本项目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标准、投资规模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在批复文件失效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
请接此文件后,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并建成使用。并谨记账号和密码,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办事大厅”如实报送项目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建设进度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对违反规定不报送相关信息将给予警告。
****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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