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昌江110kV马地输变电新建工程进行审批的公示
****生态环境厅拟对**110kV马地输变电**工程进行 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110kV马地输变电**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 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6155
通讯地址:**市**区青年路105号 福利大厦核与辐射安全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 **110kV马地输变电**工程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省**县海尾镇、十月田镇、石碌镇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省****研究中心(******中心) |
项目概况: | (一)**占地面积为5540m2的110kV****电站。 (二)**2回起于110kV****电站,π接入鹅毛岭~** 110kV 线路,线路路径长度约24.2km。拆除原110kV鹅江线0.225km,单回路转角塔1基;电缆和铁塔拆除后回收入库**输电所。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10kV马地输变电**工程的建设将提高区域电网的供电可靠性,对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及运营的技术成熟、可靠,所在区域无制约其建设的环境因素。通过认真落实本报告表和项目设计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本工程可能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等主要环境影响均能满足相关评价标准。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24-2020)及《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的要求制定,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变电站内应设置事故油坑和总事故贮油池,危废交友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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