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二期项目进行审批的公示
****生态环境厅拟对****核技术利用二期项目进行 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核技术利用二期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 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6155
通讯地址:**市**区青年路105号 福利大厦核与辐射安全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 ****核技术利用二期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省**市****村委会南港“二线”口岸客运查验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在**市**区**镇新海村南港“二线”口岸客运查验点建设2个小客车查验雨棚,分别在查验雨棚内新增使用1台CS0200T小型车辆检查系统,用于小型客车检查查验;拟在查验点建设1个大客车查验雨棚,在查验雨棚内新增使用1套MR1500H大型车辆检查系统,用于大型客车检查查验。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核技术利用二期项目选址合理,设备为符合标准要求的成套查验设备,建设单位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和有关辐射防护要求进行了工程设计,建设过程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防护措施能达到要求,在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辐射防护措施后,其运行时对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影响能够满足辐射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和辐射安全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检查系统只有在运行过程中出束时才会产生X射线,射线是随机器的开、关而产生和消失,因此,项目建设期对环境无辐射影响,亦无放射性废气、废水及固体废弃物产生。建设阶段加强管理、采取相应的扬尘、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后,不会对环境产生大的影响,并且施工期的影响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在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设备使用过程中会产生X射线,此时,检查系统屏蔽措施、防护措施已建成,具有足够的辐射屏蔽能力,电离辐射对环境的影响将能够满足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 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上岗。运行过程中遵守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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