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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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顺关于漯河中心家电业务需求公告
日日顺供应链公司将于近期对漯河中心家电项目组织竞标,诚邀有意向的单位积极报名参加。
一、公司简介
日日顺供应链有限公司,大件物流领导品牌日日顺物流的全资子公司,是物联网场景物流生态平台,日日顺供应链有限公司建立起辐射全国的分布式三级云仓网络,拥有10个前置揽货仓、136个智慧物流仓, 6000多家服务网点,总仓储面积600万㎡以上,实现全国网络无盲区覆盖。在全国规划3300多条班车循环专线,10万辆车小微、20万服务兵,为客户和用户提供到村、入户送装服务,并在全国2915个区县已实现“按约送达,送装同步”.2017年日日顺物流被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授予“国家智能化仓储物流示范基地”,被美国供应链管理专业协会评选为十大“中国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基于四网融合核心竞争力,日日顺物流从用户最佳体验出发,针对行业内存在问题点及痛点,从物流全流程仓、干、配、装、揽、鉴、修、访,创新性的定制全品类、全渠道、全流程、一体化的居家大件物流解决方案,打造用户与客户的最佳服务体验。
二、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项目为日日顺装卸管理招标
三、基本要求:
1、企业性质:营业范围涵盖装卸相关经营的国有、集体、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外资企业,其中分公司的需要提供总公司的业务授权。
2、税务管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
3、经营资格:公司营业范围需涵盖加工制造,有物流行业管理装卸经验者优先(需附两家以上合同/发票)
4、满足并同意我司服务要求、交期、付款周期等要求
5、工商信息中无行政处罚等严重违法记录,无失信、欠税、老赖行为(若有,请提供见证性资料或说明);不在招标方招标系统黑名单中(存在即否决)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单位以网络方式报名并获得资质审核所需资料标准,报名单位根据标准将资质资料电子版发送招标联系人邮箱 wangsongli.kt@haier.com或者zhangshaocheng@haier.com,报名截止日期: 2024 年 11 月20日(以系统公告日期为准);
2.报名单位资质认证通过后,招标方将以网络方式向竞标单位发送招标通知,逾期未能通过认证的取消竞标资格;竞标单位在资质认证通过后,需及时与业务负责人联系咨询项目相关运作事宜,确保可运作此项目。
3.招标信息如有更改,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五、提供文件。
1.单位介绍
2.近1年来企业业绩概括:提供装卸业绩合同2份及发票
3.供应商调查表(附件)
4.本次招标项目运作保障方案
以上资料未提供,视为报名无效。
六、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扈华伟
电话:18639522269 邮箱:huhuawei@haier.com
地址:漯河市召陵区桃园路5号大道物流园内
备注:
业务联系人: 邮箱:
地址:
招标联系人:程明良
电话: 18560611882 邮箱:chengmingliang@haier.com
地址:海尔路1号日日顺大厦A座6楼
总负责人:何在良
电话:18153251685 hezl@haier.com
附件一:
服务要求/考核标准(必填)
1.乙方的管理质量标准
1.1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工具。
1.2乙方派出的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把工作质量,安全操作放在第一位,工作中必须有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保证按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1.3乙方派出的人员必须服务态度和蔼,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
1.4乙方要为甲方派出合格的人员,并根据甲方的管理要求负责对派出的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1.5乙方必须保证派出的人员身体健康,工作环境符合安全生产保障要求,创造良好的生活、休息环境,并于每月按时发放工资(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期支付劳务费为由拖期支付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人员的工资,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6乙方必须对派出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发放上岗证,保证其人员持证上岗。
1.7乙方必须制订《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监护派出的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1.8乙方应给派出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事故险,人身意外事故医疗险,对出现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进行全面处理和解决。
1.9乙方必须保证派出的人员稳定,并建立人员状况登记表,且要到甲方处备案;对新更新人员必须经体检及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到甲方处备案。更换人员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10乙方派出的人员要爱护甲方的作业工具,保护工作场所,使之符合要求。
1.11乙方派出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工具和工作场所,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反馈给甲方,并拒绝使用和作业;在作业过程中,乙方派出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程。
1.12乙方要遵守甲方的服务理念,维护甲方形象,文明服务,礼服待客,对待客户主动、热情,如果无故刁难客户或向客户索取报酬,发生一次取消责任人装卸资格。
1.13乙方要按甲方工作计划按排履行,确保节假日产成品的发货装箱,并保证24小时服务。
1.14乙方派出装卸工现场必须服从保管员或现场调度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装卸标准认真作业。
1.1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相关部门的统一调度安排。乙方派出的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否则,按甲方相关文件处理(甲方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同时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2.乙方的装卸质量标准
2.1乙方应确保车厢干净、平整并对产品防护到位,严禁产品墩伤。
2.2 乙方装卸作业时对产成品轻搬轻放,倾斜角度不超过45度,做到轻拿轻放,严禁压放、倒置,严禁野蛮装卸。
2.3 装卸落高时严禁穿鞋在产成品顶部踩踏,不得用脚蹬踹产成品,必须在顶部铺上木板或五合板后方可在顶部踩踏,产品落高标准按外包装落高技术标准执行。
2.4 产品不倒置、侧放、不重压、不超高、超宽等违规摆放,产品落地后弹跳或移动时不能放开手掌,产品自由下落高度不能超过5CM。
2.5 乙方人员在产品上作业时,必须穿平底鞋,并戴鞋套;在平板电视、小家电等产品上作业时应用1米*1米的木板或是用三合板放在产品顶部,严禁直接踩踏产品。
2.6 乙方人员要遵循“轻上重下”的原则,避免产品受压。装卸空调时外机放底部,室内机放顶部,也可以内外机分开放,但严禁外机放在内机上。
2.7乙方有责任对车队已经检验的车辆在装货前进行复审,如果车辆车盘凹凸不平、脏污,可拒绝装货。
2.8 产成品在装卸过程中,乙方发现产品外包装有质量问题如:打包带短缺、外包装破损、潮湿、图画记号、脏污脚印等以及产品商标、型号、出厂日期标记印刷不清或不齐全,必须负责挑出,严禁上车。
2.9 其它操作要求见产品装卸操作标准。
3.乙方的装卸服务标准
3.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24小时作业服务。
3.2乙方保证运行甲方业务的装卸工人数不低于 15 名且长期稳定,旺季时要能根据甲方的需求及时调配增加人员,保证运行甲方业务的保管员不能少于 15 人。
3.3乙方确保对于但不仅限于冰箱、冷柜、滚筒等产品必须使用机械化装卸并定期保养维修,确保机器设备使用正常化。
3.4乙方能够严格按照甲方的业务操作指导要求对出入库货物进行监控。
3.5到货车辆自入库登记时间起,24小时内必须卸货完毕,原则上不隔夜卸车,逾期按照每车500元索赔乙方。
3.6车辆装货时间必须保证12米车2.5小时、7-10米车2小时、5-7米车1.5小时、3-5米车1小时、3米以下车20-30分钟,超时按照100元/车索赔乙方,月末费用结算中直接扣除。
3.7乙方承诺在甲方入驻前配备包括电动(或柴油)夹抱车至少 5 部(适合海尔家电产品装卸作业),乙方负责设备的购置、使用、保养及维修等相关费用。若无法满足甲方装卸效率、装卸质量要求,在甲方提出书面整改要求之日起1周时间内必须整改到位,若到期还是无法满足甲方装卸效率、装卸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将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至双方确认满足甲方装卸要求期间的管理、装卸费用按照合同价格的75%结算。
4.违约及索赔
4.1乙方在装卸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而导致产成品受损,则按损坏产品的市场售价进行索赔,损坏产品退甲方处理,连续两次出现装卸质量问题,乙方除按照前述方式赔偿外,还应支付甲方5000元的违约金。
4.2 甲方在抽检中发现冰箱、冷柜、滚筒、空调外机等产品躺放、倒置、侧放等最低按照1万/次进行索赔,数量超过5台(含5台)甲方将按3万/次索赔乙方;发现其他产品躺放、倒置、侧放等,数量在5台以下(不含5台),甲方将按5000元/次索赔乙方,数量超过5台(含5台)甲方将按3万/次索赔乙方;因产品躺放、倒置、侧放等造成的产品损伤,由乙方按产品原值买单。
4.3 对于乙方主动自查出的如发现产品底部有礅伤,外包装破损其相应位置产品有划伤磨损,产品外壳有撞伤、裂痕、凹陷变形或螺丝脱落等因装卸问题造成的产品损伤,由乙方按产品原值买单;甲方将不定期地抽检产品质量,对于非乙方主动提报而由甲方抽检出的机器损伤产品,由乙方按产品原值买单并接受2倍的索赔。对于情节严重者,甲方保留按抽检损坏比例*总产品数量*产品原值进行索赔的权利。(并登记抽检台帐)
4.4 甲方在抽检中发现产品外包装破损但产品本身完好的,没有记录、且没有单独存放的,甲方将按包装箱价值的5倍或200元/台中较高者对乙方进行索赔;
4.5乙方对产品因防护不到位,导致产品包装箱破损、变形、湿箱、受污染(需换箱)等10台及以上的,按照2000元/次对乙方进行索赔并且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4.6对于乙方野蛮装卸将产品墩伤、私自更换包装箱、私自更换条码、产品调包等弄虚作假或故意将有机器外损的产品发给甲方客户,一经查实:第一次由乙方按产品市场价的10倍赔偿;如属第二次,则乙方除按产品市场价的10倍赔偿外,甲方视其情节对乙方运作的业务做出必要的调整,直至合同终止或淘汰,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于情节恶劣者同时处以5万元以上的索赔。
4.7 甲方产品被公共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影响严重程度,最低按照3万元进行索赔(造成的损失另外买单);
4.8 乙方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业务,乙方员工不得在甲方使用库区打架滋事影响甲方业务。发现第一次按10000元对乙方进行索赔;出现第二次按照20000元进行索赔,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
4.9乙方未按约定日期向甲方派出合格的人员,逾期每人每天按5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4.10如果乙方派出的人员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可根据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00-1000元,并赔偿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
4.11乙方派出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如有不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及工作上的分配,根据情节轻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500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12如乙方派出的人员偷盗甲方物品或有其他犯罪行为,除按物品价值赔偿外,乙方应按照物品价值的1-5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将违纪人员退回,情节严重者,交于司法部门处理。
4.13甲方提供的工具和工作场所,若被乙方的派出人员人为破坏的,乙方除照价赔偿外,应根据情节轻重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
4.14乙方派出人员作业过程中因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或货物损坏,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15乙方必须按有关的政策规定办理用工手续(包括招工、培训、签订合同及办理暂住手续等),严禁打着海尔的旗号和名义招工、用工,凡是季节工在用工方面的一切劳动纠纷皆由乙方负责处理,不允许有损害海尔利益的事情发生。违反该规定,甲方可根据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0-1000元,并赔偿甲方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16乙方派出的人员必须统一服装,持证上岗,否则,每发现一人次不符合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元。
4.17因工作任务发生变化,经甲方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可增减岗位人员的编制,同时相应增减甲方所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4.18乙方派出的人员经甲方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退回不合格人员,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合格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