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545.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南街以南、将军台巷以西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24.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177.26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367.8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49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A0024 | |||
起始价: | 149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30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策对竞买人有特别限定以及有欠缴土地价款、不按约定及时签订出让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情形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不得申请本次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必须在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前上传系统,未上传系统的联合竞买协议无效。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9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 到 **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116.****.7.82:9094/portal/index)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30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到 **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116.****.7.82:9094/portal/index)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116.****.7.82:9094/portal/index)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1月30日 08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1日 11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挂牌交易文件,申购一经系统确认后,即视对挂牌交易文件及挂牌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市条****040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实施。 3、出让总价款由缴费人向土****机关申报缴纳。挂牌竞买成交后,契税、交易服务费等有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4、竞买申请人与保证金缴款人必须一致。 5、自然人竞得的,****公司,以公司名义进行不动产登记、报批及开发建设。 6、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宗地内矛盾****储备中心负责处理,其余矛盾由竞得人自行处理。 7、经核定的最高报价人须依法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价款。 8、有关本次挂牌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资格要求详见《**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湘中大道1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38-****11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