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大**国家步道项目测绘勘察已由 ****改革局 以 泊发改审批核【2024】2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市; 2.1.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10480平方米,步道长度约28.36公里,宽度4-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国家步道慢行交通系统、服务设施、标识解说设施、安全保障设施、市政环卫设施、绿化景观、数字智慧设施等。其中:步道面积155980平方米;交通接驳点、广场、停车场等面积43391平方米;建设一级驿站2个,二级驿站5个,三级驿站4个;文化科普设施、健身游憩设施、商业售卖设施等50个;绿化景观面积311109平方米,完成本项目相关测绘勘察工作; 2.1.3 招标范围:现场进行地勘、出具测绘勘察报告; 2.1.4合同估算价:29.8万元; 2.1.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测绘勘察和相关服务等工作,后续服务至项目验收通过止; 2.1.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标准与规范要求; 2.1.7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采用“双盲”评审。
2.2招标范围:现场进行地勘、出具测绘勘察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具备乙级测绘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5)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测绘勘察能力;(6)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7****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8至2024-11-22,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 沧****中心3#办公楼1308号房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两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08 09:30 ,地点为 沧****中心3#办公楼1306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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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赵家成(异议受理人)电话:0317-****106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宁(异议受理人)电话:0317-****74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相关部门
电话:0317-****106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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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西路159号 | 地址: | 沧****中心3#办公楼1308号房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赵家成 | 联系人: | 李宁 |
电话: | 0317-****106 | 电话: | 0317-****74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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