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跨年业务轨道交通广告宣传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单位
****
二、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公司跨年业务轨道交通广告宣传项目、CITCC-CPICQTP****001
三、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公司跨年业务轨道交通广告宣传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市轨道交通5号线、9号线、10号线和环线灯箱广告,站点任选,投放数量为18块,投放时间为8周,服务期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6月30日。
四、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中邮****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相关审批流程批准后,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一)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第一条情形“1.基于技术方案或市场垄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或代理商处购置”。经查询**市轨道交通运行线路图,本次拟围绕**机场T3、T2航站楼、**西站、北站和**高铁站等交通枢纽区域,以上站点主要在5号线、9号线、10号线和环线,目前由****独家代理。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与****开展单一来源谈判。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六、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公司官网:http://www.****.cn;中邮****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life.com/;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cn;:https://www./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8日。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宜: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市**区**城聚贤街5号 | 地 址:**市**区**嘴街1号院1号楼10层 |
联 系 人:邹老师 | 联 系 人:**、张艺、谢羽 |
电 话:023-****3090 | 电 话:189****0662(**)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chinaccs.cn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营业部 |
账 号: / | 账 号:623********00087554 |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