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PMC(HF)-ZB2024-09-139
2.项目内容:****1艘锚艇作业服务
2.1(计划11月29日于****作业)
****浮吊船舶进出场、吊装起抛锚,作业守护,警戒等;报价形式为XX元/天+进出场调遣费(不含油水。包含起抛锚作业、带缆等,必要时需要协助浮吊船舶作业及警戒);报价中注明报价标段并提供船舶信息。船东投标船舶性质为自有船舶及外租船舶均可参加,外租船舶需提供相应使用或经营等证明。中标单位在服务中优先安排附近锚艇配合竞谈人施工,马力不低于4000P、起锚能力不低于50T的锚艇。
3.船舶要求
锚艇:4000P马力及以上,起锚绞车能力不低于50T;
船舶证书齐全、船员证书、保险齐全;
有过类施工经验者或参与过海服海上吊装、运输项目优先;
施工期间必须要有船东代表到达现场进行对接,以利施工现场管理;
投标船舶经过项目部评审才可以参加投标。
4.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
4.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5)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6)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7)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5.2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1份;
(6****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拟用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照片、《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等全部证书,船舶所有人即投标人,非自有船舶须提供光租合同/期租合同或船舶所有人该项目投标授权;
(8)船员适任证书及服务簿;
(9)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10)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1)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2)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注:上述船舶资料提供不完全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船舶即项目拟用船舶,视为格式合同的一部分,受换船条款约束,换船须经租家书面认可。租家将在正式签订合同前安排验船。
所有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公告第5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小组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投标做废标处理。
5.3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9日下午13时之前停止报名
报名地址:中交供应链系统
(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请于报名截止前发送至以下邮箱)
联 系 人:赵楠
电话:021-****3554
传真:021-****2698
1 | 锚艇 >40t >1200kW >15km/h | 1.****0000 | 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