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政府批准同意,现决定****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规划局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公司:
经市政府批准于2021年1月8日将位于******园区、沁木路与未来路交叉口西北角、西临******公司、北临护城涝河、面积100000平方米(约合150****公司。土地出让后,因疫情管控、市场经济形势下滑等因素导致土地至今未开发建设。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盘活存量闲置国有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有偿收****公司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政府土地储备库,****公司2021年1月12****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
你公司接此批复后,要尽****规划局协商签订土地收回补偿协议,并持****登记中心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2024年11月4日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市****公司:
经市政府批准于2021年1月8日将位于******园区、沁木路东侧、未来**侧、西南临蛮蛮云一期、北临蛮蛮云二期、面积105536.67平方米(约合158.3****公司。土地出让后,因疫情管控、市场经济形势下滑等因素导致土地至今未开发建设。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盘活存量闲置国有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有偿收****公司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政府土地储备库,****公司2021年1月12****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822021B00031)。
你公司接此批复后,要尽****规划局协商签订土地收回补偿协议,并持****登记中心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