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位于乐海路233号114#地****托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租,现将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厂房概况及要求:本招租项目位于春晓街道海陆社位于乐海路233号114#地块厂房,占地面积约28亩,其中1号、2号为单层建筑,总计建筑面积约3068平方米;3号、4号、5号为双层建筑,总计建筑面积约8993平方米;共计五幢,总建筑面积约12060平方米。注:(1)以上厂房面积以房产证和实地面积为准,招租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厂房的具体情况请各竞租人自行前去现场勘察标的物,若竞租成交,不得以不清楚招租标的情况为由不签定承租合同。(2)本项目竞租成交后,成交人不得改变工业厂房性质和用途及破坏原有结构,不得分租和随意搭建。(3)本出租厂房仅用于竞租成交人进行生产使用,竞租成交生产企业****政府相关规定;高污高能、有毒有害、危化品、堆场等不安全因素企业不得参加本次竞租。(4)****经济**社丁忠定处了解厂房出租项目具体事项,提供竞租承诺书(格式参见附件)后由村里开据《推荐书》的方可参加本招租项目竞租。
二、承租限期:十年,具体时间以租赁合同签定约定的时间为准。竞租成交后,第一次支付前3年租金,后面剩余七年的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注:本出租厂房目前合同到期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如非原承租人成交取得标的物,作为腾空时间段给予三个月的腾空时间,则新的租赁合同签订时间可按2025年4月1日起计算(成交租金在此期间无息)。此阶段租金由原租户按原租金按实计算。
三、报名单位条件及报名资料的提交: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竞租人具有相应实力的企业,****政府亩均要求,****政府要求的企业均可报名,报名以企业名称为报名单位(一家企业仅只能有1人参加报名,报名参加者为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理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项目报名时间截止后,若报名单位数量≥1家时,则所有报名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竞租;若报名单位数量<1家时,则重新组织招租。
报名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其中任何一项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的,招租人有权不通过资格审核,已缴纳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
竞租报名单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原件及复印件;(2****银行回执小票及村里收到保证金开据的收据原件;(3)竞租承诺书(格式参见附件)原件;(4)春****经济**社开具的《推荐书》原件。
竞租报价:本次招租的报价形式为现场举牌竞拍,竞租的报价以一年租金(元/年)为准,春晓街道海陆社位于乐海路233号114#地块厂房出租项目起底价格为:211.7万元/年起(含211.7万元/年),竞租最终成交价为含税价,开发票的税金由招租人承担)。租金报价每增加10000元/年或10000元/年的整数倍为有效报价(底价除外),以现场举牌应价方式进行,实行上不封顶。出价最高的报名单位即成为竞价标的的买受人(成交人)。注:本次招租如出现违法现象,经有关部门查实后,后果自负。
竞租保证金的缴纳
竞租保证金:人民币 635万元,(须银行转账,不能缴纳现金,以后便于退还保证金;成交人的保证金转为租金,不足部分按要求补足),报名单位必须在2024年11月22日(星期 )16:00前将竞租****银行账户,报名****银行回执小票及村里开据的保证金收据凭证,否则按自动放弃竞租资格处理。若报名单位未能按公告要求提交竞租保证金的,拒绝其报名。
****银行:****银行春晓支行。
收款单位(户名):**** 。
账号:201********0230。
注:缴款时需在交款凭证用途栏注明:春晓街道海陆社位于乐海路233号114#地块厂房出租项目竞租保证金。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1)成交人必须在成交后30日历天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将前三年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一个月的租金金额)缴纳(保证金转为租金,不足部分按时补足),若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或未缴纳相关费用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其竞租保证金。
(2)租赁期限为十年,竞租成交后,第一次支付前3年的租金,成交人的保证金转为租金,不足部分按要求补足。以后每年租金在使用前一个月内一次性缴纳。
(3)开具《推荐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 日下午16:00时止,逾期不再办理。
(4)成交人竞租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之日起30日历天内直接转为租金,多退少补;未成交人竞租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之日起5日历天内退回(无息)。
(5)租赁期内,如****政府(或村)规划建设等需要,成交人应无条件腾空搬迁及时归还房屋,搬迁费用由成交人承担。租金按实结算,剩余租金退还成交人(无息)。
(6)租赁保证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金额,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待租期满后承租人租赁的房屋无损坏、无拖欠费用等情形发生的,无息退还。
(7)招租人在收取租金时出具相关可抵税发票(税金由招租人承担);租赁押金仅出具相关收款收据凭证,不另行开具发票。成交价格不含物业费等该厂房使用其他相关费用,若有产生由成交人须自行承担并支付。
(8)本招厂房的主体结构维修由出租方负责,其它水、电、煤气、管道、消防等由租赁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若新租户则须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原租户的附属设施需由双方协商后有偿转让,若协商不成,则可由新租户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审后再双方协商有偿转让。
(9)如原租户继续取得竟租权的,为企业顺利经营及便于管理,则可以参照原先的承租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七、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00至11:00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区新碶街道明州路773号开发区商务大厦B座10楼1001室)。报名时须提交第三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八、招租说明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现场领取。
九、现场招租竞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4时00分止(逾期者将被拒绝参加竞拍);地点为:**区****中队二楼会议室(沿海中线昆亭交叉口)。
十、如有问题请咨询招租代理单位或招租人,最终由****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
联系人:丁忠定
电话:135****2322
招租代理单位:****
联系人:宋世林
电话:0574-****0803、137****3513
监管部门:**区春晓街道公共****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