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营销中心**网点****集团****公司荣乌高速项目水泥销售合同已签订,现对本批次水泥进行公开谈判。
二、谈判时间、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8日上午10时至 2024年11月19日下午17时
谈判时间:2024年11月20日上午8时至 2024年11月21日下午17时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谈判地址:**市**区****西街145号****宾馆对面)
联系人:吴士考 联系电话:189****8602
三、报价具体要求
(1)结算单价为固定单价。
(2)一票制结算,卖方向买方提供全部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13%)。
(3)如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按国家新税率执行。
四、支付方式:
1、实行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1 日至本月 10 日)。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于每月 10 日进行结算对账,结算对账后供方依据结算确认单在结算对账当月,且最迟不可超过7个工作日内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发票后应于收到发票后的 30 日内支付所欠供方全部款项的100%,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需方有权拒绝付款。供方收款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
2、付款方式:
网银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E信通或云信等金融产品支付。如供****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E 信通或云信等金融产品后,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据实或双方协商,由需方承担,在结算单上进行确认,并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当期国家政策)。供方需及时提供贴息****公司的票据贴息结算工作。自付票之日起如三个月内不给我方提供贴息凭证,视为放弃票据贴息。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需方有权拒绝付款。供方收款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
3、合同清单内物资数量为暂定数量,以双方实际结算确认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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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
1 | 道路硅酸盐水泥 P.S 32.5缓凝 散装 | 9000.****0000 | 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