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 **县沿河路(南河大桥至南河三桥段)改造及配套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改革局关于**县沿河路(南河大桥至南河三桥段)改造及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发改审批【2024】26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 ,招标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县**镇沿河路
建设规模: 该项目西起南河大桥,**南河三桥,实施长度约为1680m,全线南侧新增人行步道宽 2.2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扩宽,新增人行步道,置观景平台、景观游园节点,岸堤美化、夜景亮化照明以及配套附属设施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县沿河路(南河大桥至南河三桥段)改造及配套工程EPC总承包,包含施工图纸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招标范围最终解释权以招标人最终意见为准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18。
合同估算价: ****8800 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本项目是****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不属于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2.6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执照:****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等级);
②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1年度、2022 年度及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1项2000万元及以上(设计业绩以总投资为准,施工总承包业绩、EPC总承包项目业绩以合同额为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同时应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网页截图及网址。(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6)其他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②施工负责人: 具备 市政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 年以上主管施工技术经验;
④施工员持有 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持有 市政工程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⑤资料员、材料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⑥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⑦以上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在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7)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投标人应当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施工资质的要求。 (4)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 不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3.5其它要求: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县公共**交易网(http://gc.****.cn/bm/ztb/index.html或**市公共**交易网http://jyzx.****.cn/)-进入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58.****.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并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58.****.143:8081/fwzx/013001/list.html)。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21日00:00至2024年10月25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市公共**交易网或**县公共**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1 月19 日9时0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 投标相关事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政府网、**市公共**交易网、**县公共**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招标人:****
地址:**县**镇**大道光彩产业园38栋
联系人:张海龙
电话:156****7975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
地址:**县**镇城垣路1号
联系人:尚培豪
电话:158****8227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局
地址:**县**镇中华街5号
联系人:高志勇
电话:0710-****118
电子邮件:
2024年 10 月 18 日
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