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27945Y | 建设单位法人:钟华山 |
刘国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飞翔路1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50万套汽车零部件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飞翔路19号 |
经度:118.39983 纬度: 31.3838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1-18 |
芜环行审(承)〔2023〕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27945Y002Z |
2024-07-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123 |
1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227945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227945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8P8N9Q06 | 竣工时间:2023-02-2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18HnsoU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新增汽车底盘件50万套、汽车车身总成件10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新增汽车底盘件50万套、汽车车身总成件100万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汽车底盘件:自动化冲压、焊接、电泳 汽车车身总成件:自动化冲压、焊接 | 实际建设情况:汽车底盘件:自动化冲压、焊接、电泳 汽车车身总成件:自动化冲压、焊接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治理:电泳烘干废气及燃气废气经现有的活性炭吸附脱附+CO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的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热水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燃气废气依托现有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焊接烟尘经过现有喷淋塔处理后经过一根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治理: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处理站处理与热水炉排水及纯水制备的尾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站处理,尾水排入长江。 噪声治理:合理布局,隔声、减震。 固废处理:生产过程中的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库中;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80m2),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仓库按要求做好防腐、防渗等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治理:电泳烘干废气及燃气废气经现有的活性炭吸附脱附+CO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的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热水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燃气废气依托现有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经过现有喷淋塔处理后经过一根排气筒(DA003)排放;焊接烟尘经过一套滤筒除尘处理后经过一根排气筒(DA004)排放。 废水治理: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处理站处理与热水炉排水及纯水制备的尾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站处理,尾水排入长江。 噪声治理:合理布局,隔声、减震。 固废处理:生产过程中的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库中;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42m2),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仓库按要求做好防腐、防渗等措施。 |
产生的焊接烟尘分别依托现有一套喷淋塔处理后经过一根排气筒DA003排放,新增一套滤筒除尘处理后经过一根排气筒DA004排放。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产工艺”中第6条所示,本项目新增主要生产装置,但不涉及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不属于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且不属于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因此本条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947 | 0.8271 | 0 | 0 | 0 | 2.774 | 0.827 | |
1.83 | 1.315 | 0 | 0 | 0 | 3.145 | 1.315 | |
0.693 | 0.009 | 0 | 0 | 0 | 0.702 | 0.00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314 | 0.013 | 0 | 0 | 0 | 0.327 | 0.013 | / |
0.64 | 0.074 | 0 | 0 | 0 | 0.714 | 0.074 | / |
6.176 | 1.345 | 0 | 0 | 0 | 7.521 | 1.345 | / |
0.036 | 0.008 | 0 | 0 | 0 | 0.044 | 0.00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站处理,尾水排入长江。 | 厂区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为7.2-7.3,COD浓度范围为136-159mg/L,BOD5浓度范围为32.8-35.9mg/L,SS浓度范围为11-20mg/L,氨氮浓度范围为0.608-1.1mg/L | |
2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 生产****处理站处理与热水炉排水及纯水制备的尾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站处理,尾水排入长江。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为7.2-7.3,COD浓度范围为136-159mg/L,BOD5浓度范围为32.8-35.9mg/L,SS浓度范围为11-20mg/L,氨氮浓度范围为0.608-1.1mg/L,LAS浓度范围为1.3-1.44mg/L,石油类浓度范围为0.76-1.33mg/L,氟化物浓度范围为1.01-1.23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吸附脱附+CO装置处理+现有的15m高排气筒(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其他工业炉窑排放限值 | 电泳烘干废气及燃气废气依托现有的活性炭吸附脱附+CO装置处理+现有的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5.5-14.7mg/m3,排放速率6.28×10-4-1.40×10-3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范围为11-29mg/m3,排放速率0.00125-0.00266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范围为33-70mg/m3,排放速率0.00312-0.00758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3.13-6.03mg/m3,排放速率0.00098-0.00168kg/h。 | |
2 | 低氮燃烧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NOx执行《关于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芜大气办[2019]22号)中改造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50mg/m3的限值要求 | 热水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燃气废气依托现有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DA002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0mg/m3,排放速率1.18×10-3-7.80×10-3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范围为7-10mg/m3,排放速率1.30×10-3-7.80×10-3kg/h。 | |
3 | 一套喷淋塔+DA00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 | 弧焊产生的焊接烟尘分别依托现有一套喷淋塔处理后经过一根排气筒DA003排放 | DA003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1.5-2.4mg/m3,排放速率0.106-0.165kg/h。 | |
4 | 一套滤筒除尘+DA004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 | 弧焊产生的焊接烟尘,新增一套滤筒除尘处理后经过一根排气筒DA004排放。 | DA004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1.4-2.8mg/m3,排放速率0.0547-0.106kg/h。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主要通过隔声、减振的方法处理。 | 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为49.4-53.5dB(A),厂界噪声夜间监测结果为52.2-54.6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焊渣、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反渗透膜交由一般固废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漆渣、槽渣、废包装桶、污泥、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液(在线监测)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焊渣、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反渗透膜交由一般固废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漆渣、槽渣、废包装桶、污泥、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液(在线监测)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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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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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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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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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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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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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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