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公司****公司****收购站改扩建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409-411503-04-01-540876 |
交易分类 | 其他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市辖区 |
1. 招标条件
本招****公司****公司****收购站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409-411503-04-01-54087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公司****公司****收购站改扩建项目
2.2招标编号:信平建公开招标FJ〔2024〕19号
2.3建设地点:******办事处才清村
2.4项目概况:****工作站(点)原规划用地范围内,在原办公用房上增建一层房屋(建筑面积361㎡),并在院内西侧空地处增建两层房屋(占地面积245.77㎡、建筑面积450㎡)。同时,完善院内有关辅助设施,将院内中间处消防水池及其附属物进行拆除,路面铺设柏油,面积1368㎡;将收购仓储区水泥地面进行维修,对原地面局部破损处维修,面层增做环氧树脂防尘地坪,面积为656.6㎡',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5总投资:2,736,448.20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9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税务局出具的一****税务局认定为一****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的****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行贿情况结果(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行贿情况的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查询个人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姓名进行查询】;(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7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8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投标人报名,拒绝****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报名,拒绝****公司****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报名(按照招标公告后附件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9投标人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进行过企业信息备案登记(提供其在该平台上的企业信息、企业资质、拟派项目经理(注册人员)查询结果截图)。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结果截图。若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等企业信息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交易中心(https://ggzyjy.****.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市公共**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市公共**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交易中心****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0元/份。投标人凭CA钥匙登录进入“**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市场主体系统”,打开“招标文件领取”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 09日 9 时 30 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cn/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公司内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中心大道121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376-****0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农业路72号B座三楼东
联系人:郭晨熙、范超
电 话:0371-****6955、****1989、190****7515
监督单位:**区烟草专卖局
监督电话:0376-****117
书面声明
致:****
我公司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我公司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近****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近三年内****公司****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
我公司保证投标期间无新增负面信息
我单位非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转包,不分包。
我公司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单位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 标 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