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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询价交易预告
(编号:****)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询价交易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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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商品类别 | 交货地 | 运输方式 | 价格类型 | 委托数量(吨) | 基价(元/吨) |
A标段 | 动力煤 | **热电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000 | 200 |
B标段 | 动力煤 | **热电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000 | 200 |
C标段 | 动力煤 | **热电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000 | 200 |
D标段 | 动力煤 | **热电 | 公路运输 | 含税到厂价 | 10000 | 200 |
备注: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发热量 (Qnet, ar) (Kcal/kg)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A标段 | 贫瘦煤 | 混煤 | 2800 | 9 | 2 | 20-60 |
B标段 | 贫瘦煤 | 混煤 | 2800 | 9 | 2 | 20-60 |
C标段 | 贫瘦煤 | 混煤 | 2800 | 9 | 2 | 20-60 |
D标段 | 贫瘦煤 | 混煤 | 2800 | 9 | 2 | 20-60 |
备注:符合**热电的质量标准,筛选煤粒度小于200mm其中小于3mm的比例不大于10%。,具体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中心注册和备案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具体要求包括: 1.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 2.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具有从事煤炭生产、经营的合法手续、证照齐全有效; 3.供应**符合需求,煤源稳定、品种稳定、质量稳定、发运稳定,具有煤矿、洗煤厂或发煤站台的供应商优先; 4.信用良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5.严禁报名要求,具体包括: (1)企****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涉及重大诉讼案件等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 (2)无实际货权转移的业务模式; (3)不参与、不掌控采购、销售、结算等中间环节的业务模式; (4)融资性贸易等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业务模式。
2.报名时间:授权截止2024-11-20 08:30:00 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1.保证金交纳标准:200000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中国**煤炭交易网
通过中国太****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 入金 操作,可实现保证金当日释放并申请 出金 。
3. 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 ****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监管实施细则》(见报名页面)。
1.交易平台:中国**煤炭交易网(http://www.****.cn)
2.交易模式:询价采购
报价时间截止后,当最低报价小于等于基价时,系统按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的原则,以最低且最先报价自动成交; 当最低报价大于基价时,询价方根据报价情况自主选择是否成交,若询价方选择成交,系统按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的原则,以最低且最先报价自动成交A标段:2024-11-20 09:00至2024-11-20 10:00
B标段:2024-11-20 09:00至2024-11-20 10:00
C标段:2024-11-20 09:00至2024-11-20 10:00
D标段:2024-11-20 09:00至2024-11-20 10:0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中国**煤炭交易网进入 个人中心 查看 交易结果公告 。
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须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煤炭交易网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1.交货地点:冀建投****公司煤场或厂内指定区域。 2.交货方式:汽车入厂,自卸汽车。****电厂之间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出矿采购、运输、临时存放、中途短到、厂内卸车等)及产生的费用均由应单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应单方承担。 3.交货期限:以线下合同约定为准。 4.由于出卖人装车原因造成冻车以及其他原因,****公司卸车困难产生的铁路延时等相关费用,全部由出卖人承担。
成交双方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须在中国**煤炭交易网填写《交易交收确认单》并加盖电子印章,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盖章的《交易交收确认单》后,视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无争议,将解冻并退还双方保证金。《交易交收确认单》是成交双方本次交易全部完成的依据,双方确认无争议后方可填写。
交收期限
A标段:2024-11-22至2024-12-21
B标段:2024-11-22至2024-12-21
C标段:2024-11-22至2024-12-21
D标段:2024-11-22至2024-12-21
本次采购(合同及结算)主体为 冀建投****公司 ,收货人为 冀建投****公司 。具体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按月度分批结算,质量指标月度加权,数量按照合同总量进行考核。具体以成交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1.数量验收标准:以电厂过衡为准。 2.质量验收标准:以电厂验收结果为准。
交易成交后、合同签订前,由成交方按照成交金额的1‰****中心交纳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金额的1‰****中心交纳交收服务费。
全水(Mt) <9% 超出部分,结算时按亏吨处理,且不加热值。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 20%~60% 20% Vdaf 60%,不扣款; Vdaf<20%或Vdaf>60%,拒收,超标已进厂煤炭全部退回,如不能退回的该批次煤单独结算,Vdaf小于20%时,每1%,扣10元/吨;高于60%时,每1%,扣10元/吨。 全硫(St,d) <2% St,d(加权平均)<2%不扣款; 2% St,d(加权平均) 2.3%,每高0.1%,扣10元/吨; 2.3%<St,d(加权平均) 2.6%,每高0.1%,扣20元/吨; St,d(加权平均)>2.6%,单独结算。每高0.1%,扣30元/吨。 热值 (Qnet,ar) 3000kcal/kg 热值 3000kcal/kg,按基准卡单价基准值元/大卡计算; 2900kcal/kg 热值<3000kcal/kg,按基准卡单价下浮0.001元/大卡计算; 2700kcal/kg 热值<2900kcal/kg,按基准卡单价下浮0.003元/大卡计算; 2500kcal/kg 热值<2700kcal/kg,按基准卡单价下浮0.005元/大卡计算; 热值<2500kcal/kg,单独结算,按基准卡单价下浮0.007元/大卡计算。 数量 10000吨 90% 到货率 110%时,不考核; 到货率<90%时,每减少1吨,合同单价扣除每吨20元; 到货率>110%时,每超发1吨,合同单价扣除每吨20元。 以成交双方签订的线下合同为准。
是否允许基价出价:是
委托企业:殷嘉辉(**热电)
电话:殷嘉辉199****5531
交易中心:翟勇 薛 超
电话:189****1776 138****1984
****中心:魏羿
电话:0351-****967 153****9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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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