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牛城高速节点硬化绿化工程
结果公告
**县牛城高速节点硬化绿化工程已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受****的委托,就该工程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按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1.1、项目名称:**县牛城高速节点硬化绿化工程;
1.2、采购内容及范围: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采购地点:**县境内;
1.5、采购控制价:506264.61元;
1.6、服务期限:30日历天、养护期一年;
1.7、质量要求:合格;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1.9、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政府采购政策。
二、谈判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本次公告2024年11月8日在《》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日期:2024年11月15日15时00分(**时间)
2、谈判地点:**市珠江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清华园1号楼5楼西。
四、谈判结果
经采购人****依据评审报告依法确定成交人为:
成交人:****
注册地址:**省**市**县工业路熙园小镇园中园小区5号楼08号铺
谈判报价:小写:501500 元 大写:伍拾万零壹仟伍佰元
项目负责人:史志芹
服务期限:30日历天、养护期一年;
质量要求:合格
五、本项目废标单位及原因
无
六、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姬先生
联系电话:138****1759
地址:**县牛城乡**路181号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珠江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清华园1号楼5楼西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9****9921
****
2024年11月18日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