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厂、****水厂反恐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
比选采购公告
二厂、****水厂反恐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二厂、****水厂反恐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
1.2采购人: ****
1.3采购代理机构: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按照**部2023年7月1日实施《城市供水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市、区两级反恐办要求务必按《城市供水系统反恐怖防范要求》认真落实整改,于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保卫科、安全科、信息科结合要求,****水厂、****水厂实地调研认真研究后,建议实施二厂、****水厂反恐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实施二厂、****水厂反恐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采购摄像头、门禁系统、硬盘录像机、报警装置等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货物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省市标准、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1年。
2.6最高限价:¥299366.54元(大写:贰拾玖万玖仟叁佰陆拾陆元伍角肆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无。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银行资信证明或验资报告。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提供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比选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1日,****网站(http://www.****.com/)办理获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办理或现场获取。
4.3文件费:600.00元/份,售出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15时00分,地点为:****(**市**区秀**路15号沙坝商务楼A幢三楼A-3-1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8.其他
无。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聂耳路81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135****3828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秀**路15号沙坝商务楼A幢三楼A-3-1号
联系人:王镜淞、王蕾
联系方式:0877-****387、151****7956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