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息分类:施工有关信息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通知,公告,TXT,其他 | 发文日期:2024-09-19 |
**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4-09-19 |
有效 | 废止日期:|
无 | 关键词:|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基地一期项目 | **省**市**徽城镇旸村村 | **** | **中环徽创****公司 |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615.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716.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003.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712.78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总建筑面积为14956.47平方米;包含高层厂房,变电所及地下停车库,其中:地上包含一栋高层厂房,面积为12119.05平方米(其中一层为配套生活服务用房,二至十一层为生产车间);配套变电所,建筑面积124.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712.78平方米。二期建设总建筑面积为576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一栋三层高标准厂房,一二层为厂房车间,三层为配套办公。另外配建相应的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给排水、供电、供气、围墙、停车场等设施。项目容积率2.09,建筑密度40.27%,绿地率10%,机动车停车位7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2辆。 | 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废气采取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期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 34/ 4811—2024)中表1标准。 废水:本项目雨污分流,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施工过程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 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 该项目于2024年9月11****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122
通讯地址:**紫霞路71号
邮 编:24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