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地址:**省**市**市同福路198号
最低限价:第二包:13000 元/年(三年总计 39000 元)
中标金额:240000.00元
中标人的评审总得分:78.5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中心 服务范围:********中心(第二包),面积 39.60平方米,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运营单位(中标人)对生活用品、日用百货、打印,免费热水及一次性杯子、免费送货上门、免费手机充电等提供便民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招标需求中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3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招标需求中所有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世辉、戴乐、张唯、张春堂、张健(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
2、收费金额:54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津**路 76 号、****广场3幢17层1702室,联系电话:0563-****397、0563-****666。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李女士,联系方式:0563-****808,地址:**省**市人民路1号健康大楼7层)。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地 址:**省**市津**路76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563-****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3幢17层1702室
联系方式:王女士、056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王女士
电话:0563-****397、0563-****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