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讯,****发改委网站日前发布的《关于**南****中心项目核准的批复》显示,****申报的**南****中心项目获同意核准。该项目投资约4.2亿元,设计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000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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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南****中心项目立项核准手续的请示》(京环卫文〔2024〕49号)及《关于报送**南****中心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京环卫文〔2024〕52号)收悉。根据市规划自****开发区分局《关于**南****中心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开]初审函〔2024〕0080号)等文件,经研究,同意核准**南****中心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中心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开发区****肥厂院内。总用地面积62688平方米,具体用地范围及相关指标以规划自然**部门行政许可文件为准。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设计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000吨/天,其中:餐饮厨余垃圾400吨/天,家庭厨余垃圾600吨/天,主要建设内****肥厂红线内部分设施,**厨余垃圾预处理、厌氧发酵、污水处理、沼气存储与净化、沼气发电、除臭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9763平方米。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1996万元,全部由****自筹解决。
六、请项目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化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京建法〔2018〕7号)、《关于调整建筑废弃物再****工程部位的通知》(京建发〔2019〕148号)要求,在工程建设中选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
七、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八、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并持续加强项目管理。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南****中心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911********3786519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ggzyfw.****.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