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葛兰镇南中村等(8)个村低效林园地土地整治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4年11月18日至2024 年11月20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区葛兰镇南中村等(8)个村低效林园地土地整治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600元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6370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3888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 | 拟任工程项目经理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 | ****139.05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金夕华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渝250********04294 | ||
第二名 | ****集团****公司 | ****504.12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万建秀 | 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渝 250********08636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公司,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经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且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前 4 名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包括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及报价评审,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如下:****、****集团****公司。 废标原因:中河****公司、******公司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 条投标报价第 5 小项(3)中“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进行报价。根据招标文件《附件 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第 A-2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投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单项名称、单位、数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文件。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023-****6370)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 2024年11月18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2024年11月18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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