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邀请
根据“****学院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飞院发[2019]9号)规定,****拟对****天府校区公共区域充电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选。本次采购采用内部比选方式进行,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比选。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天府校区公共区域充电宝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地址:****学院天府校区
3.采购内容:天府校区公共区域充电宝服务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响应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项目采购活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②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7.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与分包。
8.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学院天府校区(南3门)集中后,进行现场实地踏勘(自愿参加,不作为资格要求)。
注意:(1)为了工作顺利开展,请有意向参与踏勘的供应商务必至少提前1日扫描二维码进行踏勘登记(详见二维码附件),每家供应商参与踏勘人员最多不超过2人,若未提**行踏勘登记的,后续不再安排。
(2)集合地点若发生变化,以二维码登记页面实时更新的信息为准;
(3)供应商应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若因自身原因延误踏勘的,后续不再安排。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电子邮件(****@qq.com)方式领取采购文件。
2.报名要求提供以下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报名****@qq.com):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营业执照若未实施三证合一的,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备查);
(2)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6日(周二)(**时间),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2.开标地点:**省**市**路四段46号(****2-6会议室)。
3.逾期送达、未送至指定地点、密封或标注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4.凡是确认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25日14:30前发送《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详见附件)至电子邮件(****@qq.com),若未按要求发送的,后果自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cn/)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www.****.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雒城镇**路四段46号
联系人:秦老师/高老师
电话: 0838-****010/0838-****011
踏勘联系人:盛老师
电话:159****3055
****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1:
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
****:
本单位确定将参与贵单位组织的、将于2024年11月26日9:30开标的、****天府校区公共区域充电宝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
特发函确认。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