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宁政地[2024]44号),****(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单位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9时0分0秒 至 2024年12月17日 16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 2024年12月9日 9时0分0秒 至 2024年12月20日 16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16时0分0秒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该地为工业标准地出让,能耗标准:不高于300kgce/t。 (二) 严禁****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严禁建造商品房进行出售、出租。 (三)本次挂牌宗地按土地现状供地。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不统一组织。****负责接受咨询、发放竞买申请号及其他资料,接受竞买申请。 (四)成交价款的缴纳:竞买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额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清。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款,不含政府其他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持网上注册申请竞买时扫描上传的原件资料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权益股签订《成交确认书》。 (六)竞得人应遵守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对暂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采用遮盖、临时绿化、透水铺装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承担所需费用。竞得人未按要求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造成污染的,由竞得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银行账户 联系地点:****权益股 联系人:傅女士、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8-****018 开户单位: **** 1、开户行:建行**支行 账 户:350********050005223-0001 2、开户行:工行**支行 账 户:140********22049881 3、开户行:邮储银行**县支行 账 户: 935********3251121 4、开户行:****银行****公司 账 户:903********100****3589 **** ****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