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发改资江字投审〔2024〕7号
佛****改革局关于华南智造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及优质城市配套项目(璜矶片区)**道路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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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报送华南智造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及优质城市配套项目(璜矶片区)**道路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区域内路网状况,提升基础设施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同意实施华南智造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及优质城市配套项目(璜矶片区)**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九****社区C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纬四路、经八路及纬四**侧排水沟。纬四路西起现状纬四路东侧,**璜矶大道,路线长度为805米,红线宽度为25米;经八**起**纬四路,南至现状经八路,路线长度为225米,红线宽度为18米;**排水沟为土质边沟,连通现状经八路东侧排水沟及上西涌,底宽10米,土质沟身顶宽3米,高度4米,长约430米。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496.4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镇级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单位:****。
六、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八、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市******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政府,**镇财****办公室,****环境局****管理所,******局****管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