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视频会议终端升级项目采购合同】采购人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价。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为满足**万维电视电话会议系统视频会议终端升级项目的相关需求,现对本项目所需设备进行采购。
本项目【设备最高限价为不含税73451.33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应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签字及盖章真实有效,无漏项。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价项目应答。
6.符合竞价文件“应答文件格式”的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7.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以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裁图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竞价应答。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1日。
获取方式:电子获取。
本次竞价公告只在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市**区西大街26-28号】
邮 编:【 734000 】
联 系 人:【于经理】
电话:【153****6446】
电子邮箱:【****@189.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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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1 | 视频会议终端 | - | 台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