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经自然资告字〔2024〕3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交易中心项目编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起始价(万元/亩) | 联系方式 |
| 2024-JG05号 | 经济区清源街以北、清平路以东 | 51528 | 工业 | R≥1.3 | ≥45 | ≤15 | 详见规划条件 | 50年 | 1300 | 32 | 周先生:0536-****957 |
注:1、该地块行业准入条件、环保执行标准具体详见挂牌出让文件。该地块为“标准地”出让,土地等相关指标要求:投资强度不低于280万元/亩,项目达产后亩均产值不低于4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项目单位能耗须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符合**市确定优先发展的产业要求且用地集约。地块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协议》。
2、鉴于地下文物埋藏的不可预知性,如果在工程建设中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及时报告******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抢救性考古挖掘和文物保护。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交易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一)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8日10时至2024年12月16日10时(****交易中心网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交易中心网(http://ggzy.wei fang.****.cn)下载网上交易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交易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二)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8日10时至2024年12月16日10时提交竞买申请,打印《竞买申请书》、《资格确认书》,并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10时。
(三)挂牌交易时间为:
2024—JG05号地块挂牌交易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10时至2024年12月18日10时。
五、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含挂牌结束日)5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报名表、授权委托书、资格确认书、网上交易承诺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等资料(以相应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须知》为准),根据联****经济开发区****中心(民主街与月河路交叉口西南角)自然**和规划窗口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书面《成交确认书》;审核不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交易出让。竞买保证金按照《**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的规定办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共**交易网注册
****中心“企业会员系统新版系统”登陆,竞买企业请选择“交易乙方”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网上注册咨询电话:153****4578。
(二)CA免费办理
现场办理:**市**路3396****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公司即收即办。
网上办理:竞买人登录******公司在线平台注册后按流程办理。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130。
具体办理流程:请****交易中心网站一重要通知一《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网址http://ggzy.****.cn/wfggzy/lnfoDetail/?InfolD=dbb71d33-14f1-41de-9e02-7b8d3c0df7cb CategoryNum=048001)
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窗口联系电话:153****6335。
CA客服7*24小时服务电话:185****7360。
技术支持电话:183****3022。
注意事项:竞买人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省公共**交易多CA 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市公共**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交易中心网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本次网上交易的事项若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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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