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名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632143B | 建设单位法人:陈安麒 |
李耀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甪直镇甫澄中路36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搬迁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C-制造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甪直镇甫澄中路366号 |
经度:120.86772 纬度: 31.24589 | ****机关:苏****人民政府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08-28 |
吴环综〔2013〕27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6-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5 |
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632143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优联****公司 |
913********6660671 | 验收监测单位:**省优联****公司 |
913********6660671 | 竣工时间:2014-05-08 |
2014-05-08 | 调试结束时间:2014-05-08 |
2017-05-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17-06-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优联****公司网站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 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你单位在**市**区甪直镇甫澄中路366号(租用******公司厂房)建设的****迁建吸塑制品项目可行。该项目总投资165万元,搬迁后年产吸塑托盘800万只。 | 实际建设情况:在**市**区的甪直镇甫澄中路366号(租用******公司厂房)建设的****迁建吸塑制品项目 |
迁建吸塑制品项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总投资165万元,搬迁后年产吸塑托盘800万只。 | 实际建设情况:总投资165万元,搬迁后年产吸塑托盘800万只。 |
迁建吸塑制品项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二、你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有废水产生;冷却水循环使用, 不外排;生活污水(375吨/年)必须配套有效的处理设施,废 水经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通用直污水处理 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三、吸塑机上方需设置废气集中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 气必须配套有效的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排气口高度不得低于15米。 具体考核指标:苯乙烯、氯化氢、非甲烷总烃。同时加强车间的 环境管理,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排放废气达到相应无组 织排放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在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375吨/年)配套有效的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通用直污水处理 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三、吸塑机上方设置了废气集中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 气配套有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高度超过15米 |
迁建吸塑制品项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二、你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有废水产生;冷却水循环使用, 不外排;生活污水(375吨/年)必须配套有效的处理设施,废 水经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通用直污水处理 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三、吸塑机上方需设置废气集中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 气必须配套有效的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排气口高度不得低于15米。 具体考核指标:苯乙烯、氯化氢、非甲烷总烃。同时加强车间的 环境管理,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排放废气达到相应无组 织排放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在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375吨/年)配套有效的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通用直污水处理 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三、吸塑机上方设置了废气集中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 气配套有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高度超过15米 选用的是低噪音设备; |
迁建吸塑制品项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四、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 合理布局厂区强噪声声源, 并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隔音、降噪和减振措施,不得影响 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厂界排放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夜间不得生产 五、按“减量化、**化、 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其中废气吸附用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废暂存场所必须采取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污染防治措施,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必须送规定地点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 六、该项目设定100米卫生防距离,在此防护距离内不得**居民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七、如由于该项目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到位,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引起居民对该项目的投诉,须立即按环保要求整改或搬迁。 八、项目建成后必须向我局提出办理验收申请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 九、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批 | 实际建设情况:危险废弃物有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处理转移,有转移联单; 其它项目均与环评报告一致 |
迁建吸塑制品项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32 | 0.0375 | 0 | 0 | 0.032 | 0.032 | |
0 | 0.008 | 0.16 | 0 | 0 | 0.008 | 0.008 | |
0 | 0.0034 | 0.0144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0005 | 0.0026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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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你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有废水产生;冷却水循环使用, 不外排;生活污水(375吨/年)必须配套有效的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没有生产废水产生;冷水循环使用,不外排:2015年本项目生活废水年排放量约为320吨,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
/ |
环保搬迁
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你单位在**市**区的甪直镇甫澄中路366号(租用******公司厂房)建设的****迁建吸塑制品项目可行。该项目总投资165万元,搬迁后年产吸塑托盘800万只。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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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其中废气吸附用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并执行倍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废暂存场所必须采取防雨、防渗、防流失等污染防治措施,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必须送规定地点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边角料主要成分为塑料粒子,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模具的主要成分为锌合金,定期交由厂家回收重新制作新的模具。废活性炭年产生量不足1吨,尚未签危废协议,暂存放在危废暂存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每天上门清运。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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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该项目设定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在此防护距离内不得**居民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100米卫生防距离内没有**居民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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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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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如由于该项目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到位,造成对环境污染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引起居民对本项目的投诉,须立即按环保要求整改或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该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已到位,目前未有附近居民对该项目的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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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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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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