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该项目【观澜塘前新村29栋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租赁协议-2024续签】符合《****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第5种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 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该站址必须按网络规划的位置与相关的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物业租赁:【
1、观澜塘前新村29栋通信室分,为保证通信设施运行正常,需进行物业租赁续签,建议采用定向谈判方式采购,推荐供应商:钟晓红。该物业位于:**市**区福城街道塘前新村29栋等相关位置。原合同编号:****,原租金:1500元/年(不含税),原电费:1.2元/度,原合同期限2021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共4年。
2、谈判过程:我方提出租金及电价降价的要求,对方只同意租金原价,电费从1.2元/度降至0.8元/度,降幅:33%,续签4年。我方上报,请审批。
3、谈判结果:经谈判,租金:1500元/年(不含税),原价续签,电费:0.8元/度,涨幅:-33%,合同总金额人民币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不含税),拟签署期限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29年5月31日止,共4年。
4、其它:超标管理费或付款等其他特殊条款无。租金按年结算,租金税费由乙方缴纳。】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18》三十九条第五款情形规定,本项目【观澜塘前新村29栋通信室分系统站址租赁协议-2024续签】。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供应商为【钟晓红】。
四、公示媒体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caigou.****.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公示期自发布日期起,至少3天。(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不计。)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公司
联系人:陈晋强
电话:075****13939
地址:**市**区观湖观澜大道172号
邮编:51811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章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公司****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