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成员:****公司**分行)
供应商地址:**市**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省**市胜利西路238号
成交金额(费率):承销费率0.78‰/年
评审总得分:90.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4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以****为主体,发行规模不超过6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本次PPN项目的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后续的发行承销、备案、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及债券存续期管理等相关事宜,协调各****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报告、信用评级机构等)开展相关工作以及法律规定的作为主承销商的其他职责。 服务要求:发行总金额不超过6亿元,采取余额包销方式发行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承销商服务内容如下:①负责发行申请材料的编制,配合企业进行报批,承销发行PPN;②负责提出切实可行的发行方案;③协助发行人选聘有助于PPN发行的审计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④代理发行人兑付专项PPN本息;⑤代理或协助PPN持有人依法进行交易。 服务时间: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坤永(组长)、尉俊飞、余**、詹会娟、薛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14400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29楼,联系方式:182****5971、137****3813。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管委会1215室
联系方式:牛工199****8693
名 称:****
地 址:****翔云集商业街3#楼29层
联系方式:137****3813、182****5971
项目联系人:崔工、刘工
电 话:137****3813、182****5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