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衡水石油分公司衡水鹏程加油站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00MA0DYNFB2T | 建设单位法人:马洪军 |
刘章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新区 |
**省**市**新区横一**、滨河环路东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中国****公司****公司****加油站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19-加油、加气站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F5265-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
建设地点: | **省**市**新区 横一**、滨河环路东 |
经度:115.65129 纬度: 37.63635 | ****机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09 |
衡滨审环评表〔2023〕0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00MA0DYNFB2T001U |
2023-08-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15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1100MA0DYNFB2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100MA0DYNFB2T | 验收监测单位:**市强旺****公司 |
911********977235T | 竣工时间:2024-09-02 |
2024-11-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24 |
2024-10-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genCert?id=a410174IxOK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成后年销售汽油3040吨、柴油160吨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卸油、加油、油气回收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保持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次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系统(仅汽油加油、卸油及储油安装) | 实际建设情况:一次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系统(仅汽油加油、卸油及储油安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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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三级及**滨 ****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 | 站区污水排放口总排口悬浮物(SS)最大排放浓度为20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18.0mg/L,化学需氧量(CODcr)最大排放浓度为37mg/L,生化需氧量(BOD5) 最大排放浓度为10.5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站汽油卸油、储油和加油时排放的油气,应采用以密闭收集为基础的油气回收方法进行控制。本项目在汽油加油、卸油、储油及柴油卸油时均设置了油气回收系统,包括一次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系统(仅汽油加油、卸油及储油安装)。由于柴油挥发系数小,因此柴油储油和加油时不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 | 与环评一致 | 企业油气回收系统监测点位中气液比在1.04~1. 13 之间,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5.3 中控制限值(1-1.2) 的要求;油气回收系统监测点位中液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1 中排放限值;油气回收系统监测点位中密闭性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2中排放限值。经检测,站区边界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1.12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非甲烷总烃≤2.0mg/m3标准。站区内监测点位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平均1h最高浓度1.93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最高浓度值1.93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附录A.1 限值要求:厂区内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站内禁止车辆鸣笛、关闭大灯等要求,防止运营期扰民事件的发生,加油时车辆熄火产生噪声持续时间较短,对持续工作的加油泵等噪声源采取设备基础减震、阻隔、衰减等治理措施降低噪声源强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东侧、南侧)和4类标准(西侧、北侧) | 与环评一致 | 企业东、南厂界昼间环境噪声值范围48.9-53.7dB(A),夜间环境噪声值范围45.4-46.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北、西厂界昼间环境噪声值范围50-65.2dB(A),夜间环境噪声值范围44.2-48.9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区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社区(东5)昼间环境噪声值范围49.8-52.3dB(A),夜间环境噪声值范围42.9-47.3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公司负责定期清理,每 3 年清理一次,产生的油泥由该单位清理完成后一并带走处理,不在站内存放。 | 总公司目前暂未确定油泥处置单位,待后期清罐前签订协议,其他已落实。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油区、加油站站房及道路地面、油罐区、卸油区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企业更换汽油储罐采用双层罐,能有效避免地下水和土壤的风险;站区现有应急物资和应急处置措施能够满足项目需要。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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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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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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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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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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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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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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