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来文申请****中心项目6栋(**机场**国际快件一号货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中心项目位于**机场,宗地号A124-0039。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书》(深地合字(2009)4050号之补充合同一)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0088号),该宗地总用地面积129419.0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区域交通用地,规定建筑面积112293.04平方米,其中已建规定建筑面积49361.46平方米,**规定建筑面积62931.58平方米,为物流及配套用房。规定容积率≤0.87,建筑覆盖率≤51%,建筑高度满足航空限**求,机动车泊位数230辆。
本次申请工规变更****中心项目6栋(**机场**国际快件一号货站),**规定建筑面积62931.58平方米,为物流及配套用房。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详见附件):
(一)规划指标
1.规定建筑面积:物流及配套用房规定建筑面积由52411.58平方米调整为48066.58平方米,核减建筑面积由10520平方米调整为14865平方米,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62931.58平方米不变。
2.核增建筑面积:增加地上核增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包括架空绿化休闲170平方米、架空停车3930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1650平方米调整为1550平方米,为公用设备用房。
3.机动车停车位由185个调整为186个。
(二)总平面图
经济技术指标表调整。****车行出入口拓宽,****车行出入口及成品岗亭位置调整;地面机动车停车位调整至非机动车停车位处,非机动车停车位取消;货站车行盘道轮廓调整,局部增加雨棚,屋顶增加光伏设施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9日)
(二)公示地点:
1.**市前海e站通大厅(地址:**市前海深港**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中心)
2.****中心项目6栋(**机场**国际快件一号货站)施工现场
3.****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9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市前海e****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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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