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排涝站****排涝站工程(电气设备及自动化、视频监控系统)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排涝站****排涝站工程(电气设备及自动化、视频监控系统) | |
标段编号 | ****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市繁****服务中心8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吴刚189****215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省**市高新区**路185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彭莹151****898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 | |
投标报价(元) | ****000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魏勇 | |
证书编号:17B2Z0590 | ||
证书名称:输变电系统工程师 | ||
工期(天) | 3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市三山区峨**站扩建工程35KV变电站安装工程; 2、**省怀洪**水系洼地治理工程(**境内)化家沟片治理工程开关柜等电气设备采购标; 3、**县**圩**二站及配套工程开关柜等电气设备采购;4、**市湾沚区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汪溪坝二站工程电气及自动化采购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奖项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 | |
投标报价(元) | ****000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丁磊 | |
证书编号:CMZD****011189 | ||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师(高级) | ||
工期(天) | 3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宣****泵站-仙人桥站建设工程电气设备;2、皖河农场幸福**圩北场二站工程电气设备采购标;3、**城****泵站工程电气设备采购标;4、**县常乐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县常乐垣灌区改扩建工程)二级站建设工程EPC总承包主要设备、材料招标项目四标段;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奖项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 | |
投标报价(元) | ****000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刘杰 | |
证书编号:934********01029543 | ||
证书名称:电气工程中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3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淮河行蓄洪区干流滩区居民迁建**省**九里保庄圩工程总承包开关柜等电气设备采购;2、**县老神塘河神塘河站工程总承包开关柜等电气设备采购标;3、**县上九连圩泥汊南新站工程设备采购2标;4、**县下九连圩**站工程设备采购2标;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奖项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公司未见项目负责人柯俊职称证书及单位营业执照,不通过。 2、****公司未见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意向协议,不通过。 3、**兴****公司已标价货物清单不符合第五章货物清单填写要求,不通过。 4、**中电兴发与****公司未见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意向协议,不通过。 5、**恒****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商务和技校偏差表未见法定代表人签字,且交货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通过。 6、安****公司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商务和技校偏差表未见法定代表人签字,不通过。 7、****公司项目负责人未见职称证书,不通过。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基准值和评标得分表详见附件。 2、抽取的单位为:****公司、力源****公司、****集团****公司 3、K值:0.5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 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