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DG-2020-67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P1#变电所)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06MA2634RW7L | 建设单位法人:金毅 |
许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洛社镇人民南路40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XDG-2020-67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P1#变电所)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7-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K7010-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洛社镇翠竹南**侧、现状河道西侧 |
经度:120.19073 纬度: 31.64068 | ****机关:****服务中心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5-31 |
惠行审投〔2021〕1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6 |
5 | 运营单位名称:**** |
****0206MA2634RW7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213MA263JNX08 | 验收监测单位:**欧****公司 |
****0211MA1WX6E62H | 竣工时间:2024-10-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534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1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0平方米,共1座变电所(P1#) | 实际建设情况:总建筑面积为1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9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0平方米,共1座变电所(P1#)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变电所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变电所建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本项目排水系统严格按“雨污分流”要求设计建设。各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不接管,不得投入使用。废气:本项目产生的燃烧废气,厨房油烟、汽车尾气等废气须采用以下防治措施:生活燃料须采用天燃气为燃料;厨房油烟和燃烧废气应设置专用烟道至屋顶排放;垃圾收集点必须合理设置,远离敏感目标,必须加强管理,避免气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公司在设计建设中应考虑外界噪声源和内部声源对本项目的声环境质量影响:(1)合理布置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以减少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声环境质量影响,沿道路一侧采取设置绿化隔离带、安装隔声窗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2)内道路应设置禁鸣标志,尽可能减少噪声对居民对住宅楼的影响;(3)合理布局水泵等产生噪声的设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防振等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固废:按垃圾分类收集要求设置垃圾收纳房,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建设有雨水收集系统,建筑物屋顶雨水经收集口收集后,地面雨水由道路雨水口和暗管收集,排至小区雨水收集系统,部分用于小区绿化,剩余部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公建配套废水。生活污水公建配套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项目已布设天然气管道,住宅楼设有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噪声:(1)公司合理布置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以减少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声环境质量影响,沿马路一侧建筑与道路之间设置绿化带等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 (2)内道路设置禁鸣标志,减少噪声对居民对住宅楼的影响; (3)合理布局水泵等产生噪声的设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防振等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固废:按垃圾分类收集要求设置收集房,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日产日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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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隔油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已建设 | 未产生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专用烟道 | 无 | 已建设 | 未产生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防振等措施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垃圾分类收集要求设置垃圾收纳房,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 按垃圾分类收集要求设置收集房,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日产日清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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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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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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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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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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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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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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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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