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裕安区城南镇黄小桥公共租赁住房改建工程”的澄清通知
关于“**区城南镇黄小桥公共租赁住房改建工程”的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的第十条:计划工期45日历天。修改为:第十条:计划工期40日历天。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54页12.4.1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具备施工条件后,发包人将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拨付30%预付款。施工过程按月进度付款,每月支付其已完合格工程量对应价款的85%,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余款2%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一次性付清。【承包人用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再预留保证金,付至结算价款的100%】。修改为:具备施工条件后,发包人将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拨付10%预付款。施工过程按月进度付款,每月支付其已完合格工程量对应价款的85%,待工程竣工(交工)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余款2%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涉及防水2年,其他1年)满一次性付清。【承包人用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含电子保函)等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再预留保证金,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三、望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本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
**凯奇****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