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输变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输变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3-****2831
通讯地址:**市**区姚港路52号,****环境局,邮编2260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国华如**氢储一期400兆瓦光伏项目配套220千伏送出工程 | **市**县境内 | **** | **春骥****公司 | 本项目包含2个子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1)国华~三官殿220kV线路工程 国华~三官殿220kV线路工程位于**市**县大豫镇、**街道境内,途经G328、洋吕铁路、通洋高速等。 过渡方案:①**220kV架空线路路径总长约14.088km。其中**220kV双设单挂线路路径长约0.054km,**220kV同塔双回(1回预留)线路路径长约11.817km,**220kV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约2.217km。②拆除220kV单回线路路径长约1.8km,拆除杆塔7基。恢复220kV双设单挂线路路径长约0.453km。过渡方案与终期方案计划总工期为6个月。 终期方案:拆除GH36#塔和GH46#塔、GH37#塔和GH46#塔之间导线,连接GH36#塔与GH37#塔北侧线路,利用现有线路形成国华~三官殿220kV线路。 (2)升高改造工程 升高改造工程位于**市**县大豫镇境内。 220kV扶兆26K1/26K2线124#~126#塔之间的线路位于海防线和**县沿海生态公益林东侧,线路为南北走向。拆除原220kV扶兆26K1/26K2线125#塔,**2基直线塔,将原线路升高;利用原导线恢复架线,同塔双回架设,恢复架线线路路径长约0.712km。 220kV洋凌2H79线9#~12#塔之间的线路位于长兵线和涌洋高速之间,线路为东西走向,****中心路。拆除原220kV洋凌2H79线10#、11#塔,**2基直线塔,将原线路升高;利用原导线恢复架线,双设单挂架设,恢复架线线路路径长约0.954km。 | 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活动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2)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运行期 (1)生态环境:运行期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2)声环境:架空线路建设时通过选用加工工艺水平高、表面光滑的导线减少电晕放电。 (2)电磁环境:架空线路建设时保证导线对地高度,架空输电线路经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时,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报告表》中施工期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施工期采取严格的生态管控措施,不影响沿海生态公益林和**通道维护区的主导生态功能,符合生态空间管控要求。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