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省**市****广场2907单元 | 235,000.00元 | 97.91 |
采购包1(“福蕾行动计划”项目第三方评估服务):
服务类(****)
1-1 | 评审咨询服务 | 抽查评估不少于120个“福蕾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 | 开展实地调研和访谈,完成**省120个乡镇(街道)的“福蕾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以及项目所在地县、乡镇政府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评估和评价工作 | ★1、中标人应根据所承接项目内容和工作任务,组建不少于4****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2、****小组成员专门负责评估、评价工作,项目开展期间不可兼任其他项目工作。3、****小组成员须至少具有3年民政领域相关项目评估经验。4、评估开始前,****小组成员进行专题培训,统一评估标准,规范评估。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 | 项 | 1、通过现场查验、访谈访问、延伸调查等方式,把握评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进行逐项分值复核,并实地对站点建设进行指导。2、如被评估方对评估情况存在疑义,中标人须及时进行复核确认。3、整理相关****小组成员名单、评估表格和评估报告)并进行归档。4、总体评估经费包括工作人员开展评估工作所需的住宿费、伙食费、资料费、通讯费、交通费等。5、中标人应按要求和标准完成2024年“福蕾行动计划”第三方评估工作,确保项目如期顺利完成;6、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外公开发表或向他人提供2024年“福蕾行动计划”第三方评估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信息资料和评估报告内容;7、中标人在2024年“福蕾行动计划”第三方评估工作过程中,定期将工作进度等情况向采购人报告并接受其监督;8、2024年“福蕾行动计划”第三方评估工作结束后,中标人需要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成果性材料。9、中标后实施的人员需与投标时提供人员一致,若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更换人员,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 235,000.00 |
采购人代表: | 陈世根 |
评审专家: | 林志福 、 毛行彬 、 邱清友 、 韩荔娟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注: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银行账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3505 0189 0007 0000 139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蕾行动计划”项目第三方评估服务:0.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湖****服务中心在电子投****分所提供的《三、商务条件响应表》未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情形,****委员会评议,湖****服务中心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不符合要求。
(2)**浩纳****公司在电子投****分所提供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三、商务条件响应表》未与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和服务要求”、“商务条件”的内容保持一致,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情形,****委员会评议,**浩纳****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不符合要求。
(3****委员会评议,其余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定标日期:2024年11月18日(项目编号:****)。
4、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
名称:****
地址:鼓东路44号
联系方式:135****312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联系方式:0591-****958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淑芬、林炜、杨红英
电话:0591-****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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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