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电梯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南路与湘江道**,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电梯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7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7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电梯维保服务,详见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总计89部电梯,其中81部电梯服务期自2024年12月1日始至2025年11月30日止;其中6部电梯服务期自2025年3月29日始至2025年11月30日止;其中2部电梯服务期自2025年4月25日始至2025年11月30日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序号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电梯维保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全部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承接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服务既有小微企业承接,也有中型或大型企业承接的,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不欠税证明等);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3.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若为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3.3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型1:乘客电梯,施工类别:安装、改造、修理或相关内容,级别:C级及以上;类型2:载货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施工类别:安装、改造、修理或相关内容,级别:C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电梯维保或修理相关,级别:C级及以上),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南路与湘江道**,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3层)
方式:填表发售领取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南路与湘江道**,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3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南路与湘江道**,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宾水西道393号
联系方式:022-****6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南路与湘江道**,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3层
联系方式:刘女士 022-****1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莹、吴建芳、张琪、褚娜
电 话: 130****9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