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2024****中心集成型备电服务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次拟采购高倍率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含税总价为873.1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双登电池 | GFMHR-1500W | 块 | 2880 |
双登电池 | GFMHR-1300W | 块 | 10560 |
双登电池 | 6-GFMHR-630W | 块 | 2560 |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因与业主合同中明确采购****生产的型号为GFMHR-1500W、GFMHR-1300W、6-GFMHR-630W的高功率蓄电池,符合《****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规定的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的情形第1款:“通过竞争方式获得的两翼DICT类项目,或未通过竞争方式获取但已明确供应来源、规格型号而不具备招标条件的两翼DICT类项目”以及规定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第5款“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1日,共4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丰华路30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11-****0181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槐北路38号
电子邮件:hbtxzb02@vip.****.com
项目联系人:郭宇飞/李建翠/胡师达/付占京/袁晓叶/马雪丽/边丽衡/闫晓雨/刘宇可/王素强/张喆/韩培海/王立明
电 话:177****5576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