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1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24年11月15日我局对9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23-****8188 联系人:邹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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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市**中路19号(13-1)(****84号综合窗口)
邮编:22570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批复)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对兴****公司货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11/15 | |
2 | 关于对兴****公司预拌商品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11/15 | |
3 | 关于对******公司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制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11/15 | |
4 | 关于对**兴****公司兴达集团五厂(**)厂房屋面1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11/15 | |
5 | 关于对**市诚****公司不锈钢特种紧固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11/15 | |
6 | 关于对**一瑞达****公司纳米硅复合隔热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11/15 | |
7 | 关于对**市****公司纺机生产线 (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11/15 | |
8 | 关于对**宝昱莱特****公司特种集装箱(非普通运输集装干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11/15 | |
9 | 关****人民政府东北区域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工程安丰段河道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11/15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