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修**谷堡乡银鼎铝土矿(扩建)开采(一期)”项目,于2024年11月15日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现对招标公告中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 (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 担任项目负责人 (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变更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须具备矿业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 (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 担任项目负责人 (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贰家,主要为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为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获取、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看更正公告。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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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