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8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市**市历史遗留矿山2024年生态修复项目(板杉镇、枫林镇等8个镇、街道增减挂钩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市**市历史遗留矿山2024年生态修复项目(板杉镇、枫林镇等8个镇、街道增减挂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731-****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市**市历史遗留矿山2024年生态修复项目(板杉镇、枫林镇等8个镇、街道增减挂钩项目) |
建设地址 | **市板杉镇、枫林镇、王仙镇、明月镇、**镇、沩山镇、仙岳山街道、来**街道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市**市历史遗留矿山2024年生态修复项目总投资约1402.51万元,涉及板杉镇、枫林镇等8个镇、街道增减挂钩项目,共由13个**(含16个图斑)组成,分别位于**市板杉镇、枫林镇、长庆街道、明月镇、**镇、王仙镇、沩山镇、仙岳山街道,项目图斑面积约376620m2,实际生态保护修复面积约438296m2。本项目生态修复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地貌景观修复工程、矿山土地复垦与植被恢复工程和监测与后期管护工程。通过该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有效消除废弃矿山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和“挂白”现象,改善周边环境景观,改善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的利用价值,促进当地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配套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保护知识普及和宣教活动,严禁在施工过程中捕杀动物,遇到其他保护植物应立即向当地林业部门汇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在施工作业带以外,不准随意破坏树木等植被;施工结束后,应按要求清除施工废弃物,并对临时土地进行覆土修复、绿化;植被恢复所用树种选择乡土物种,不栽植外来树种,防止生态入侵,破坏和影响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禁止施工期间的固体物质投入水中,禁止施工人员非法捕捞项目周边河流的鱼类或伤害其它水生动物。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生产区洒水降尘;各类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必须采取防风遮盖措施;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减少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人员较少,利用周边居民、农户生活设施;施工废水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严格控制施工生产中设备用油的跑、冒、滴、漏,一旦发生设备漏油事件,应快速妥善处理,及时采用沙土覆盖。 (4)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布局和机械设备维修养护;规划运输时间、运输路线、使用专业运输车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公司进行,****公司按规范处理;拆除过程产生的废弃钢筋、厂棚等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尽可能回收,不能回收的向城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送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并按城建部门指定路线运输;废砖砌体、混凝土渣等于场区内低洼处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 营运期: 项目施工完成后,通过本项目植被恢复措施,能有效控制高陡边坡发生垮塌、滑坡的发生,有效的消除地质灾害隐患,能有效控制区内水土流失;植被恢复后能减弱降水对地表土壤的冲刷力,减轻地表侵蚀度,植物发达的根系深深扎入土中,减轻降雨对裸露地表的冲刷,降低水土流失。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