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1HF井组钻采工程(分期验收金山1HF井钻采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2747640 | 建设单位法人:郭彤楼 |
周伟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成****开发区 |
**省**市高新区吉泰路68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HF井组钻采工程(分期验收:**1HF井钻采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9-陆地矿产**地质勘查(含油气**勘探);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71-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寿保镇双成村9组 |
经度:103.****92176 纬度: 29.****58520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01 |
犍环审发〔2022〕0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75.42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采气四厂) |
915********470775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704MA689L0B1Q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488191W | 竣工时间:2023-11-2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90043.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HF井组钻采工程依托原有**1井井场及场外各类配套池体建设,建设内容包括钻井工程、储层改造测试工程(压裂测试工程)、试采工程,共布设7口勘探井,不涉及钻前工程、地面工程及外输管线的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1HF井组钻采工程依托原有**1井井场及场外各类配套池体建设,建设内容包括钻井工程、储层改造测试工程(压裂测试工程)、试采工程,目前仅布设1口勘探井,其余6口井暂未建设,不涉及钻前工程、地面工程及外输管线的建设。 |
**1HF井组钻采工程实行分期验收,本次对**1HF井的钻井工程、储层改造测试工程(压裂测试工程)、试采工程及相关的各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1HF井组暂未建设的6口勘探井不纳入本次验收,井场、应急池、放喷池、**池等设施留作后续工程使用,其临时占地生态恢复纳入后续工程,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钻井工程:导管段采用**钻进,一开、二开采用水基钻井液钻进,三开使用油基钻井液;储层改造测试工程:对水平段实施分段水力压裂改造;试采工程:采用加热节流、分离、计量、槽车外输。 | 实际建设情况:钻井工程:导管段采用**钻进,一开、二开采用水基钻井液钻进,三开使用油基钻井液;储层改造测试工程:对水平段实施分段水力压裂改造;试采工程:采用节流、分离、计量、管**输。 |
试采工程实际未使用水套炉加热,采出的页岩气外输方式由槽车外运改为管**输。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测试放喷的天然气由专用管线引至放喷池点火燃烧后排放;试采阶段水套加热炉使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自带的1根8m高排气简排放。钻井期间井场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方井雨水采用水泵打入循环罐或**池内,用于配制钻井液,不外排;其余区域雨水经井场四周隔油沉砂井处理后就近自流进入周边地表水体。导管段、一开段、二开段钻井废水经“不落地”工艺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钻井,压裂完成后剩余压裂液及开井返排阶段、测试放喷阶段产生的压裂返排液、试采阶段产生的气田水,均优先回用于井区其他平台配制压裂液,无法利用的剩余部分由罐车转运至具有相关资质及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选用低噪声设备;备用柴油发电机等固定设备放置在机房内,采取建筑隔声,并安装吸声材料;安装消声装置和设置减震基础。测试放喷在放喷池内进行,以减少其噪声影响范围和程度合理安排测试放喷时间,避免夜间和午休时间进行测试放喷。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基泥浆、水基岩屑和絮凝沉淀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油基泥浆经循环系统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油基岩屑交由具有资质及处置能力的单位无害化处置。重点做好钻井阶段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的管理,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测试放喷的天然气由专用管线引至放喷池点火燃烧后排放;试采阶段水套加热炉实际未进行使用。钻井期间井场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方井雨水收集后用于配制钻井液,不外排,其余区域雨水经井场地势最低处设置的隔油沉砂井处理后就近自流进入周边地表水体;钻井废水经“不落地”工艺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钻井,剩余部分用于本井场配制压裂液;压裂返排液、气田水转运至周边井场用于配制压裂液,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选用低噪声设备;钻井期间备用柴油发电机等固定设备放置在机房内,采取建筑隔声,并安装吸声材料;安装消声装置和设置减震基础;测试放喷在放喷池内进行,不在夜间和午休时间进行测试放喷。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基泥浆与水罐内的絮凝沉淀物固化后和水基岩屑一起****砖厂制砖综合利用;油基泥浆经循环系统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钻井阶段废油回用于油基钻井液配置,无剩余废油,油基岩屑交由**绿****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现场不设置危废暂存间,油基岩屑由密闭的泥饼接收罐收集,接收罐放置于重点防渗的贮存场,废油由油桶封装贮存,油桶暂存于重点防渗的废油贮存区;钻井阶段废油回用于油基钻井液配制,无剩余废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相关钻井和井控规范要求,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制定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井场内同时配备自动、手动和电子点火三套独立点火系统,严控井喷失控天然气泄漏环境风险。井场四周设置清污分流系统,设置排水沟和隔油沉砂井。备用柴油发电机房、危险范围暂存间及油罐周边分别设置围堰及集污池。油基岩屑在转移、运输前运输单位要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及路线,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并制定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管理,施工期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故。井场内同时配备自动、手动和电子点火三套独立点火系统,钻井期间未发生井喷事故;井场四周设置清污分流系统,设置排水沟和隔油沉砂井。备用柴油发电机房、危险废物暂存间及油罐周边分别设置围堰及集污池;油基岩屑由具有危废运输资质单位运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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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 | 《**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 | / | 项目监测期间正在进行试采工程,对井场四周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进行了监测,监测2天,每天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等 | 监测期间,项目正在进行试采作业,对井场四周的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2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分区防渗、油罐周边设置围堰及集污池等 | 分区防渗、油罐周边设置围堰及集污池等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基泥浆、水基岩屑和絮凝沉淀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油基泥浆经循环系统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油基岩屑交由具有资质及处置能力的单位无害化处置。重点做好钻井阶段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的管理,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基泥浆与水罐内的絮凝沉淀物固化后和水基岩屑一起****砖厂制砖综合利用;油基泥浆经循环系统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钻井阶段废油回用于油基钻井液配置,无剩余废油,油基岩屑交由**绿****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经济补偿等 | 井场四周设置浆砌石挡墙,井场内硬化,防止水土流失;本次为分期验收,放喷池、**池、应急池等设施留作后续工程使用,后续井勘探完后对临时用地进行恢复后,项目已对临时占地进行经济补偿 |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相关钻井和井控规范要求,建立环保管理制度,制定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井场内同时配备自动、手动和电子点火三套独立点火系统,严控井喷失控天然气泄漏环境风险。井场四周设置清污分流系统,设置排水沟和隔油沉砂井。备用柴油发电机房、危险范围暂存间及油罐周边分别设置围堰及集污池。油基岩屑在转移、运输前运输单位要制定详细的运输方案及路线,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 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并制定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管理,施工期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故。井场内同时配备自动、手动和电子点火三套独立点火系统,钻井期间未发生井喷事故;井场四周设置清污分流系统,设置排水沟和隔油沉砂井。备用柴油发电机房、危险废物暂存间及油罐周边分别设置围堰及集污池;油基岩屑由具有危废运输资质单位运输。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1HF井组钻采工程依托原有**1井井场及场外各类配套池体建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依托原有**1井井场及场外各类配套池体建设,**1井钻探工程占地已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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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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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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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项目完工后实施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次实施分期验收,井场、应急池、放喷池、**池等设施留作后续工程使用,其临时占地生态恢复纳入后续工程,并已对临时占地进行了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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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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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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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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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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