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省委****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及自然**部、****工作部署和任务安排,我区组织开展了《**市**区街道级(莼湖、西坞、尚田、萧王庙)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召开《规划》编制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与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8日
上午:莼湖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8:30-10:00
西坞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0:00-11:30
下午:尚田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3:45-15:15
萧王庙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5:20-17:00
(二)会议地点:****4楼会议室
二、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控制在10人以内。若报名人数超过10人,将按照代表类型、报名顺序等综合因素确定听证人员名单。《规划》涉及行政区域范围内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二)听证旁听人。本次听证会旁听人名额控制在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1日。
2.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通过信函、网络邮箱或现场报名等方式报名。报名信函寄至**省**市**区茗山路269****规划局310室(国土空间规划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XX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报名”字样;网上报名请用电子邮件发送至****@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XX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报名”字样)。现场报名请到我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提出书面申请。
3.****分局将于12月13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听证代表须持身份证明文件按时参会。
四、听证须知
1.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听证。
2.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会会场秩序。
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574-****8807。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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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