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浦城县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标准厂房项目建筑高度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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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标准厂房项目建筑高度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公示
****关于**县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标准厂房项目建筑高度
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公示
一、用地位置及规模
项目地块位于荣华山产业组团A3地块 (荣华山产业组团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A-04地块),黑松林路与金鸡山路交叉口, 地块当前尚未开工建设,权属面积为47661平方米 (合71.4915亩) ,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单位****工业园****公司。
二、原规划设计条件
1、建筑限高:≤24米
2、建筑退让控制:地块东、北、南向建筑均后退用地红线6米,西向建筑后退用地红线7米;
三、变更后规划设计条件
1、建筑限高:≤50米
2、建筑退让控制:地块东、北、南向非生产性用房多层建筑均后退用地红线6米,西向非生产性用房多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7米;地块东、北向非生产性用房高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7米,地块西、南向非生产性用房高层建筑后退用地红线9米。
四、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
公示期限内,市民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书面意见反馈至****。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无意见。****关于**县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标准厂房项目建筑高度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公示;总平面图(1);图则(1)
****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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