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3********579432C-****1025-000899-3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11-18 15:08:13 |
花**景区保护展示项目(环湖外湖休闲慢行系统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花****集团有限公司、**县****公司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魏先生 联系方式:139****9120 | ||||
最高限价 | ****4478.90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省**市**区**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136****6224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54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54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淮河路华福大厦 | ||||
投标价(元) | ****1334.67元 | ||||
项目负责人 | 储昭胜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皖134********05461 | |||||
技术负责人 | 徐张燕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皋陶大道二期(寿春路—环渠路)及三源河桥工程(第二次)获2021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省优质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皋陶大道二期(寿春路~环渠路)及三源河桥工程(第二次)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县泥河路工程二标段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54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区光华路12号 | ||||
投标价(元) | ****1197.86元 | ||||
项目负责人 | 谢志刚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吉122********20131 | |||||
技术负责人 | 金龙鑫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县东环路(滨河路—将军大道)工程获2022年**省建设工程省优质工程 “长**杯”奖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县东环路(滨河路—将军大道)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市高新大路工程项目(现状高新大路—规划路)(K7+515.5—K8+400)施工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投标工期 | 540日历天 | ||
地 址 | **市郑东新区**智慧岛尚贤街6号 | ||||
投标价(元) | ****5581.60元 | ||||
项目负责人 | 史胜拢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豫136********05186 | |||||
技术负责人 | 孟凡华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郑东新区CBD副中心区基础设施工程中环路工程(一期)施工第二标段获2022年度**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郑东新区CBD副中心区基础设施工程中环路工程(一期)施工第二标段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西四环段施工三标段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1日17:30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36****6224。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姚大明,联系电话:0556-****296、0556-****026),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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