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标段名称 | ****高新区万古福苑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标段) (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955.00 元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59****1171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8****9195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拟任总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 | ****000.00 | 20 | / | / | / | ||
第二名 | ******公司 | ****000.00 | 20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资质: 《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 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资质: 《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 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1、****公司,该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偏差表》中第 2 项及第 6 项的相关检测部门出具的试验报告。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条款:A-19 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2、****公司及重****公司,该两家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商务偏差表》中第 4 项,项目现场维保驻点人员及其相关证明资料,且《技术偏差表》中技术支持资料不齐全。根据否决投标条款:A-18 投标货物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 项技术实质性条款的要求,投标文件对允许偏差的商务或技术条款的负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4 项规定; A-19 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项规定;****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59****1171)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2024 年 11月 18 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 年 11月 1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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