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区老旧小区供水立管改造工程EPC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市**区老旧小区供水立管改造工程EPC项目(二次) | |
标段编号 | WH120SZ24EP312901-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服务中心8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梅主任191****796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市湾沚区芜**路**综合楼4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黄泽家156****058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9:15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牵头单位:******公司 联合体成员:****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市政行业设计乙级 | |
投标报价 | ****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王胜龙 | |
证书编号:皖234****03716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姓名:王伟彩 | ||
证书编号:2023B170401 | ||
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45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 1.**县**市政供水管网升级改造项目一标段工程施工。 2.**市**老旧小区供排水管网及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三期)第一批一次施工第二标段。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奖项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牵头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联合体成员: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 | |
投标报价 | ****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连金列 | |
证书编号:豫141********16337 | ||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设计负责人姓名:宋军 | ||
证书编号:****9899 | ||
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45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 1.北二环(**路-四里河路)DN1200、(**路-西二环)DN600供水管道。 2.**区**大道给水管网改造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奖项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牵头单位:****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联合体成员:市政行业设计乙级 | |
投标报价 | ****3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吴飞飞 | |
证书编号:皖234****10905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负责人姓名:王科 | ||
证书编号:****101B140 | ||
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 | ||
工期(天) | 45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设计:合格,施工: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 1. 紫**水务一体化PPP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县城多供水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奖项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公司: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024年9月 30日,不在有效期内,资质评审不通过。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基准价:****573.25元 | |
2、其他: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