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组织“2024年11月19日****玉米竞价销售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安排
(一)交易品种、数量、时间及地点
1、品种及数量:2023年产玉米15719.7吨。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4年11月19日(10:00)开始竞价销售交易。请交易会员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网上交易。请交易****交易中心网站(www.****.cn)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点击网页上方“请登录”或右方“用户中心”进行会员登录→点击“交易”板块→选择“**市场”→ 2024年11月19日****玉米竞价销售交易会”参与交易。
(二)交易资格
参加交易会的卖方须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且在年审有效期内。
(三)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采取网上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每笔交易从起拍价格(底价)开始报价,按每吨5元递升报价。
二、质量标准及价格标准
本次交易清单所示等级、水分、杂质等均为参考,出库质量以仓内实物为准,不对水、杂等进行增扣量,不执行等级差价。成交价格为车板价。
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提前实地查看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参与交易,并承担交易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卖方存储库点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存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粮食质量情况经双方确认后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交易市场不受理粮食质量纠纷。
三、保证金及手续费
卖、买双方须缴纳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于交易前一天到账)。成交后,交易市场按成交金额的0.8‰收取买方交易手续费。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将无法参与交易。没有成交的,在交易会结束后,向交易市场提交退款申请,经交易市场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退回预交的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保证金。
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银行:****银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203********100****96011
联行号:203****84058
四、合同签订
交易合同自系统确定竞价成交之日起生效。交易结束后,成交的买卖双方须通过交易系统网上签订电子交易合同。
五、交割与结算
(一)合同结算方式为“线上成交,线下结算”,货款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买方必须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银行账户。
卖方账户:****
收款银行:****银行****公司**省**市西桥支行
收款账号:080********041005
(二)合同履约时间为自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出库期暂定30天。如有特殊情况,需**交割期的,需协商交易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延期交割,延期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超出合同履约期,交易市场不再受理任何商务纠纷。
(三)买方在提货时,需出具有效证件,经卖方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库。
(四)合同执行完毕,买卖双方验收无争议的,签订《验收确认单》,买卖双方可凭借签订的验收确认单,清退扣除手续费之后的剩余保证金。
六、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粮食交易市场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0年版)》、《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51-****7319(交易部)
0451-****7320(会员办理)
0451-****7328(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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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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