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人民医院软件维护服务项目结果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软件维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5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本项目采购包1因为收到投诉,投诉事项成立,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采购包2因为收到投诉,采购文件存在缺陷,投诉事项成立,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现需要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正,确保招标文件每一项评审因素都遵循法律法规,充分体现竞争性和公平性原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4-****002 (报名咨询),更正为:0834-****002 。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为收到投诉,投诉事项成立,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合同包2: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本项目采购包1因为收到投诉,投诉事项成立,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采购包2因为收到投诉,采购文件存在缺陷,投诉事项成立,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现需要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正,确保招标文件每一项评审因素都遵循法律法规,充分体现竞争性和公平性原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4-****002 (报名咨询),更正为:0834-****002 。
原公告的合同包2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为收到投诉,采购文件存在缺陷,投诉事项成立,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现需要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正,确保招标文件每一项评审因素都遵循法律法规,充分体现竞争性和公平性原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8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顺河路169号
联系方式:0834-****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7楼711号
联系方式:0834-****00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834-****002
****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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