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易编号: ****
****受****委托定于 2024-11-26日15:30时对赖****商铺 2179.77平方米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 ||||||||||||||||||||||
一、交易项目基本情况 | ||||||||||||||||||||||
| ||||||||||||||||||||||
1、底价总额:****660.82 元。 2、租金/承包费递增方式:2年后开始递增,每2年递增一次,递增比例为5.00%。 3、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 ||||||||||||||||||||||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不得低于2179.77 元/宗﹒月。 | ||||||||||||||||||||||
三、竞投人资格条件 | ||||||||||||||||||||||
1、竞价资质要求: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家庭成员如有拖欠村集体款项的(以户口簿为单位)必须在交易日期前交清所拖欠的款项(计算拖欠款时间为2024-11-26日前)。 3、本次交易不接受已列入不良行为名单的竞投意向人的报名,已经报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次公开交易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5、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才有权参加交易。 | ||||||||||||||||||||||
四、交易流程 | ||||||||||||||||||||||
1、阅读交易公告内容并审查自身是否符合竞投人资格条件; 2、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3、未注册用户请先登录“**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https://www.****.cn/)” 网站或关注“**区三资交易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并等待系统审核(完成注册的用户可直接下一步); 4、按交易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名流程缴纳交易保证金; (若已缴纳保证金,报名仍不成功,请及时拨打公告下方交易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5、报名成功后,等待系统审核身份资格; 6、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准时参加交易活动; 7、交易结束,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核实竞得资格,确认《竞投会报价表》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 ||||||||||||||||||||||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 ||||||||||||||||||||||
(一)报名时间:2024-11-19 9:00 起至 2024-11-25 17:30 止。 (二)报名地点和方法:竞投意向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 “**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https://www.****.cn/)” 网站或关注“**区三资交易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的“网上交易”模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并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网上报名。(提示:缴纳保证金后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请预留充足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三)说明: 1、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自然人报名、竞投、签约不接受委托,单位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代理人,需由单位开具授权委托书。 | ||||||||||||||||||||||
六、交易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 ||||||||||||||||||||||
(一)交易保证金缴存:各竞投意向人须在2024-11-25 17:30前以本人(单位)实名按要求将交易保证金300000.00 元整(¥300000.00元)****银行账号,必须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转账成功后请保存转账回单,在报名参与竞投时要上传回单图片。(提示:1、前往银行汇缴保证金不得使用现金存入方式,****商行),其次是个人结算账户(结算户)的存折,不能用“一本通”的存折(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定活一本通)和储蓄户的存折,以免造成保证金无法退回;2、多汇、少汇或分多笔转入交易保证金,系统均无法识别,视为缴存保证金失败;3、****银行账户汇缴保证金,不能使用他人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的退回 1、竞投人未能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原路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交易保证金转交农村集体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竞投意向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 | ||||||||||||||||||||||
(四)保证金的账号信息(每宗电子交易对应的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勿重复汇款到同一个保证金账号):
| ||||||||||||||||||||||
七、违反交易规则的处理方法 | ||||||||||||||||||||||
竞投人未按照交易公告的要求违反相关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农村集体处理,并将其列入**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不良行为名单。 | ||||||||||||||||||||||
八、交易说明 | ||||||||||||||||||||||
(一)竞投意向人请于 2024-11-26 15:30 前准时参加网上竞投,超过指定交易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二)交易完成后,竞得人本人在2个工作日内到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确认《竞投会报价表》并签署《成交确认书》。若因无特殊原因拒绝或2个工作日内未到场确认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由第二高价出价人递补为竞得人,其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地转交农村集体没收。若第二高价出价人出现以上同样情况,处理方式与第一竞得人一致,此单交易作流拍处理。 (三)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因特殊情况,农村集体和竞得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农村集体和竞得人应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暂缓签订合同;因竞得人原因,在未经农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未能在约定时间签订合同的,农村集体将会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交易所需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五)合同起始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 ****所有。 (六)采用电子竞投交易时,竞投人如需协助,可在竞投当天提前到达交易服务机构咨询工作人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竞得人竞得后不得将资产转包给任何人,否则以违反合同处理,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农村集体所有。(一)租赁合同解除或期满后,乙方逾期退还物业的,甲方有权申请停止供水、供电,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及法律责任。 (二)房屋以现状出租,租赁期内房屋的维修及水、电配套设施的维护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甲方按现状提供与出租物业相关的供电设施设备,乙方承担与承租物业相关的共用及专用设施设备的日常检修保养工作及其费用。 (四) 乙方必****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安检,安检及整改维修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期间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排污或噪音等环保问题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和经济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 (五)租金及管治费不含税费,甲方开具:**市**区村级内部往来结算凭证(又作称为“收据”),缴纳方式为:转帐(为主)或交现金,如乙方需要开具发票,甲方可提供相关资料给乙方自行办理。 (六)乙方合同到期需重新竞投,(如下列两种情况:1、未能竞投回原来标的物情况下,需在合同终止日期腾退标的物交还甲方。2、因合同到期未能如期发包的,厂房租金按本合同终止日期上期租金收取,如乙方经三资交易管理平台发包日期竞投中,未能中标的,在竞投结束后1个月内腾退标的物交还甲方),以上两种情况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归还标的物按本合同第九条款中物业占用费标准收取。 (七)乙方在承租厂房期间,地面磁砖、天花等损坏维修维护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对以简易厂房模式出租,租赁的厂房所有维修及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 ||||||||||||||||||||||
九、合同事项 | ||||||||||||||||||||||
(一)合同期限:拟定于2024-12-01至2029-11-30,具体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合同金额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三)合同金额支付时间: 按合同 。 | ||||||||||||||||||||||
十、违约责任 | ||||||||||||||||||||||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租金的 0.5 ‰违约金。逾期 2 个月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使用权并没收合同履约押金。 (二)乙方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或不合理使用给该房屋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检测单位确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使用权并没收合同履约押金,乙方还应承担房屋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必须合法经营,严禁在租赁物业内违章搭建或违章改造。甲方若发现乙方有任何违法经营或违约行为,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无条件收回租赁物业,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四)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房屋,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期应付租金的 / ‰违约金。逾期 / 个月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合同履约押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合同履约押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 ||||||||||||||||||||||
十一、联系方式 | ||||||||||||||||||||||
(一)出租方(发包方)联系方式: | ||||||||||||||||||||||
出租方(发包方): **** | ||||||||||||||||||||||
联系人: 赖锦雄 | ||||||||||||||||||||||
联系电话:****303 | ||||||||||||||||||||||
联系地址: ****委员会 | ||||||||||||||||||||||
(二)交易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管理机构: **** | ||||||||||||||||||||||
联系人: 林梓楠 | ||||||||||||||||||||||
联系电话:****746 | ||||||||||||||||||||||
联系地址: ****(井岸镇飞龙街22号) | ||||||||||||||||||||||
附件:合同样本 | **** | |||||||||||||||||||||
2024年11月18日 |